2025年4月29日,星期二
四月初二 乙巳年 庚辰月 戊辰日
财产保险与人身保险:两者有何不同?
保险作为一种风险转移的工具,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而根据保险标的不同,保险可以分为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两大类。
这两者之间有何区别呢?
被保险人不同
人身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是自然人,需要符合年龄和身体条件的要求,且投保人必须经过被保险人的同意。而财产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则更加广泛,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或其他组织。
保险标的不同
这是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最本质的区别。人身保险的保险标的为被保险人的寿命和身体,其价值难以用货币来衡量。而财产保险的保险标的则是物质财产及其利益,这些财产或利益必须是可以用货币来衡量价值的。
保险金额和保险价值的确定方式不同
人身保险合同为定额合同,保险金额由投保人和保险人协商确定,并按约定给付保险金。由于人身保险的保险利益难以用货币衡量,因此不存在超额投保和重复保险的问题。只要投保人愿意,就可以为自己或他人购买多份人身保险合同,例如足球运动员的脚,可以多次投保。而财产保险的保险金额则不得超过保险价值,其只赔偿损失,不允许被保险人获得额外收益。
保障职能不同
人身保险合同主要是给付性合同,当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人按照约定的保险金额给付保险金。而财产保险合同则是补偿性合同,当保险事故发生导致被保险人经济损失时,保险人按照实际损失进行补偿,使其恢复到遭受保险事故前的经济状况。
代位求偿权不同
在人身保险中,由于人的生命和身体无法用金钱来衡量,因此保险人不享有代位求偿权。如果被保险人的伤害是由第三者造成的,被保险人或其受益人既能从保险公司取得保险金,又能向肇事方提出损害赔偿要求。而在财产保险中,保险人则享有代位求偿权,即在给付保险金后,可以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人的求偿权。
合同期限和储蓄性不同
财产保险的保险期限通常较短,一般只具有保障性,不具有储蓄性。而人身保险的保险期限则具有长期性的特点,很多险种需要长期缴费,且大多数人身保险还兼有储蓄性质。作为长期的人身保险,其纯保险费中大部分是用来提存准备金,这些准备金可用于投资取得利息收入,用于将来的保险金给付。
综上所述,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在多个方面存在显著差异。了解这些差异有助于我们更好地选择适合自己的保险产品,从而更有效地转移风险,保障我们的财产和人身安全。
参考自:《百姓金融知识读本》、期刊《浅析我国财产保险与人身保险的区别》等
来源:快乐老人报·红网老年频道
作者:一展厚
编辑:武维利
本文为老年频道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laonian.rednet.cn/content/646947/60/1481810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