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假回家发现妈妈为微短剧付费越来越多,最近半年保持着6000元/月的付费频率。”近日,有消费者向媒体爆料称,当下大火的微短剧存在诱导付费、收费金额高、重复收费、退费维权难等乱象,其家人为了追剧疯狂“氪金”,陆陆续续充值了4万元。
微短剧作为一种新的互联网文化产品,其天然带有娱乐消费属性,本无可厚非。但当前阶段的短剧,就像是长了一副健硕体格的幼年人:一边是巨大且仍在爆发式增长的市场规模,一边是仍处于野蛮生长的内容发展。更过分的是,伴随资本和流量的裹挟,微短剧精准卡位“下沉用户”,拿老年人割起了“韭菜”。
今年1月,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的舆情热点就提到,一些短视频平台的微短剧存在诱导付费乱象,导致不少中老年消费者遭遇侵权。事实上,很多老年人本就与网络世界隔着“数字鸿沟”,他们往往无法准确识别微短剧付费设计背后的猫腻,甚至可能都无法看清付费按钮下方的补充解释文字,从而反复落入这样的付费陷阱中。待子女们发现后,却面临着申诉手续繁琐、能追回的金额聊胜于无的尴尬境地。有的商家甚至“换了马甲”或直接下架视频,导致维权困难。
与传统剧集相比,微短剧去除了逻辑的推理,减少了漫长的铺垫对白,主打快节奏、强反转、强冲突的戏剧性“爽感”,这些内容创作特征,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其内容本身就意在营造情绪营销陷阱。但无论从市场交易的公平规则来看,还是从业态的成长规律而言,微短剧坑老式的流量生意模式显然不是长久之计,更无法被当前的法治环境和舆论环境所容忍。微短剧的收费,一方面应该对标市场同类产品,定价需公平合理;另一方面则应满足消费者的知情权,比如短剧总时长、集数等信息都应该提前以醒目方式告知消费者。作为平台方,更应担负起管理、监督之责,对微短剧营销活动加以审核、约束、规范,不能为坑老行为提供温床。本报评论员彭臻玉
来源:快乐老人报·红网老年频道
作者:彭臻玉
编辑:武维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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