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年10月24日,星期五
九月初四 乙巳年 丙戌月 丙寅日
临财欲其勿苟
临财欲其勿苟,见利欲其勿争。——朱熹
解析:面对钱财利益,要克服贪欲,保持定力,不是自己的,一分一毫都不能妄取;见到有利可图的事情,不要去争抢。

朱熹在其家训中以“临财欲其勿苟,见利欲其勿争”来训诫子弟。在对待钱财的态度上,足以反映出一个人的品德、修养和智慧。诚然,人人都有维持正常生产生活所需的物质需求,可“君子爱财,取之有道”,物质需求应囿于合纪合法的行为边界。因此,能够做到清不可事以财,体现的是一种尚俭戒奢的作风、一种严于律己的境界、一种公私分明的品质。
古往今来,那些忠于国家、关怀百姓的官员,大都以“贪取一钱,即与千百金无异”的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据《资治通鉴·汉纪》记载,姑臧乃富饶之地,历任县官多不及数月便已家财丰厚。而孔奋在此任职四年,却“身处脂膏不能自润”,“财产无所增”。离任之日,当地百姓凑上牛马器物相赠,均被他谢绝。古人云:“一德立而百善从之”,以财润身,受益眼前;以德润身,则惠及终生。孔奋的行为彰显了从政之道,留下了政绩政声。
严于律己、守好底线,方能从心所欲不逾矩。一个人能否在钱财面前做到廉洁自律,最大的诱惑是自己,最难战胜的敌人也是自己。点墨虽小,终不可湔。思想上松一寸,行动上就会散一尺,若常怀侥幸心理,终会被利欲驱使,一步一步走向深渊。唯有把修身律己作为一种精神追求,面对诱惑考验,做到不偏私、不贪财,知敬畏、守底线,才能在克己自律中稳步前行。
“临财”是考验,“不贪”见操守。身处新时代,面对纷繁复杂的社会环境,我们每个人都应在各式各样的诱惑与考验面前保持定力、站稳脚跟,不忘做人做事的初心,修炼淡泊名利、宁静致远的平常心,培养自强不息的进取心,始终对生活和工作抱有热情与坚持,做到“苟非吾之所有,虽一毫而莫取”。
整理自: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南粤清风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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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红网老年频道
作者:一展厚
编辑:武维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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