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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医保局喊话叫停后,住院天数限制的“潜规则”仍存在

来源:快乐老人报·红网老年频道 作者:综合 编辑:武维利 2024-11-27 16: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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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两个月,北京居民陈西频繁奔波于4家医院之间,只为给父亲办理住院、出院手续。陈西的父亲年过七旬,此前患有糖尿病、帕金森等疾病,今年又确诊了阿尔茨海默病。陈西希望父亲能在一家医院持续住院治疗,可每次入院十多天就不得不另寻医院——有医生告知他,像他父亲这样的患者,原则上单次住院天数是有限制的。

对于住院天数限制的“潜规则”,国家医保部门曾于今年4月对此作出回应,称从未出台此类限制性规定。那么,究竟是谁在限制患者单次住院天数?背后症结究竟何在?

住院天数受限制,患者被迫一再转院

陈西父亲的遭遇并非孤例。多名接受采访的患者及其家属反映,因部分医院对住院天数有限制,不得不多次转院,身心俱疲。

“现在住院超过一周,我心里就发慌。”来自山东的刘真宏(化名)陪母亲就医大半年,对于单次住院天数限制,他深有体会也深感无奈。刘真宏的母亲今年年初确诊胰腺癌,在一家医院住院第14天时,医生通知他办理出院。出院后过了一段时日,母亲的病情出现反复,他带着母亲再次来到该院。同样,在住院治疗10多天后,母亲再次被要求出院或转院。

在北京工作的邢先生则遭遇了“分解住院”。去年,他因细菌和病毒合并感染在当地某三甲医院住院治疗。住院十多天后,医生建议他先出院,再重新住院。邢先生表示不解,认为自己虽然病情有所缓解,但尚未痊愈,经受不住出院再住院带来的折腾。医生回复称,医院有平均住院日考核,如果患者经过长时间住院治疗后病症减轻但仍需住院,那么医院就会要求其“分解住院”,他们对此也很无奈。

记者走访多家二级、三级医院发现,医院一般不会限制急性治疗期患者的住院时间,可当患者进入康复治疗期,转到康复科住院,一些医院就会对患者单次住院天数作出限制,除非患者没有参加医保或由第三方支付医疗费用。

在健康中国研究中心理事梁嘉琳看来,多次转院的情况,轻则导致患者及其家属跑腿,增加了非诊疗成本,严重来讲可能会耽误病情。此外,患者重复办理住院、出院,乃至在多院区之间、医共体内各单位之间无序流转,不仅加大了整体医疗成本和社会成本,还潜藏流程风险。

政策执行中变形,一些医院逐利控费

背后的症结到底何在?多名受访医疗工作者称,在现行的按病种分值付费(DIP)医保政策下,医院需要维持成本。据了解,近年来,国家推动按病组(DRG)和病种分值(DIP)改革,将过去医保基金向医疗机构“按项目付费”为主改为“按病种付费”为主,从而对每一个病例实现标准化支付,让医疗机构控制成本也能获得收入。

有业内人士认为,这一改革能推动医疗控费“挤水分”,提高了基层医院医疗水平,但也存在现行政策适用度不够灵活的问题。在强调经营收入的考核机制下,一些医院不得不承压。“根据DRG付费政策,相当于单病种付费,要求一种病只能花这么多钱,我们计算出患者的日均费用后,就知道一个患者大概能住院多少天。比如,一个病治疗下来需要1万元,快到1万元的时候,就得提醒患者出院。”北京某三甲医院一名医生说。还有不愿具名的医生说:“根据DRG付费政策,如果患者长期住院,超过了DRG费用线,医院就会扣医生的钱。这种情况下,你说我们医生该怎么办?”

“有些医院反映‘病人住院时间越长,医院亏得越多’,背后的症结主要有两个:一是医院的逐利性,二是医院没有设置防火墙,向医生下达了创收或者控费的指标,导致医生需要承担治病和经济两重压力。”梁嘉琳说。

梁嘉琳注意到,近年来,一些医院在试点期不够重视,出现亏损后便出现过度反应。这些医院没有及时设置绩效考核防火墙,而是违反规定向医生下达控费指标;也没有通过控制床位数、优化人力资源、节约药品耗材与办公用品等措施节源,而是想着怎么从扣除医护人员绩效工资方面“抠”出钱来。“这就导致医生、护士、技师等个人承担了单位管理不善的后果,不得不‘一边出门诊,一边当会计’。”梁嘉琳说,此外,少数医疗机构、医务人员把压力转嫁给患者,为了防止所谓的“医保亏损”,弃用本来可用的先进技术设备、药品耗材,甚至以各种理由把患者推到其他科室、医院。

已有地方在想办法破局

多名受访专家、医疗工作者认为,打破单次住院天数限制的“潜规则”,需要医保、医院等各方共同努力,需要持续深化医疗体制改革。

具体而言,一方面,医疗机构应积极推动分级诊疗机制、建设医共体,打通医院间转诊通道,推动检查结果互认,降低患者医疗成本;另一方面,医保部门应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比如可以推动DRG与适合康复治疗的医保支付方式相衔接,确保患者接受长期康复治疗时得到医保支持;与此同时,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确保政策的落实和执行不走样、不变形。“此外,要提高公立医院的精细管理能力,医院不能直接把创收或控费指标摊派给医生。对于一些‘薄弱’科室,比如老年科、儿科、康复科、急诊科等,本身患者的接收是不确定的,这些科室在医院的绩效分配中应该有所倾斜。”梁嘉琳说。

记者注意到,今年7月23日,国家医保局召开DRG/DIP2.0版本分组方案新闻发布会,提出要用好特例单议机制为复杂危重病人兜底。近期,部分地区提出对脑梗死、脑出血等相关康复病种开展按床日付费,广东等地医保部门出台新政策,要求不再对单家医疗机构下达总额预算控制指标,并提出完善长时间住院等特殊病例单议机制。受访的医疗工作者认为,相关改革措施有望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住院难的问题,期待这些措施的具体标准和实施细节能够不断细化和完善,以更好地与医疗服务的实际运行成本相匹配。也希望这些措施能够充分考虑到患者因合并症、并发症以及特殊体质等原因导致的医疗费用超标情况,从而更加贴合医疗机构和广大群众的实际需求。

事实上,已有一些医院在想办法。近十年来,江苏省徐州市一直在探索康复治疗患者支付方式改革,根据患者医疗、康复、护理等不同需求,将康复医疗过程分为五个阶段,每个阶段都明确治疗标准,并且根据消耗医疗资源的情况,判断按病种收付费为主还是按床日收付费为主,各临床分期之间康复治疗转诊阶段不视作分解住院,也不限制患者出入院。(摘编自《法治日报》《半月谈》《中国新闻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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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综合

编辑:武维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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