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安宁疗护工作,进一步发挥国家安宁疗护试点省示范作用,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三批安宁疗护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卫办老龄函〔2023〕128号)要求,近期,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发展改革委、教育厅、财政厅、医保局、中医药局6个部门联合印发《湖南省建设安宁疗护试点省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到2025年,综合性医院等普遍提供安宁疗护服务
该方案指出,要着力构建价格合理、服务规范、全域覆盖、城乡兼顾的安宁疗护服务体系,更好满足更多安宁疗护服务需求。方案确立四个基本原则。立足实际、按需建设: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科学规划、兼顾长远,促进安宁疗护服务健康发展、持续发展;专融结合、形成合力:构建以安宁疗护科室(病区、病房)及安宁疗护中心为主体、基层医疗机构病床服务与居家上门服务为基础、其他医疗机构安宁疗护适宜服务提供为补充的发展格局;公益为主、多方共担:实现患者及家属满意、医保资金节省、医疗机构床位使用效率提高目标;以人为本、科学发展:注重心理和人文关怀,遵循安宁疗护学科规律。方案设定系列主要目标。到2025年,综合性医院、基层医疗机构、医养结合机构安宁疗护服务普遍提供,安宁疗护服务制度、标准、规范更加完善,服务内容更加丰富,服务价格更趋合理,服务质量明显提升,服务队伍更加壮大,疾病终末期患者及老年临终患者安宁疗护服务需求得到基本满足。
扩大服务覆盖,提升服务质量
方案要求,要普及优逝理念。开展社会公众宣教:将生命教育作为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的重要内容,推动社会公众树立正确疾病观和生死观。推动宣传关口前移:通过健康教育课、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学生生命教育。夯实行业宣传阵地: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向社会公布辖区安宁疗护服务机构名单。方案强调要健全服务体系。加快机构建设:到2025年,每个市州至少建有1家省级安宁疗护示范病房和2—3个省级安宁疗护标准病房;每个县市区至少建成1家市级及以上安宁疗护标准病房。扩大服务覆盖:鼓励未设安宁疗护科室的医疗机构、医养结合机构、基层医疗机构等按程序增设临终关怀科目,通过设立安宁疗护病床等方式向患者提供安宁疗护相关适宜服务。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发展社区和居家安宁疗护服务。鼓励依托家庭病床开展服务。方案要求完善政策支持。完善价格机制: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开展安宁疗护服务,应在坚持公益性原则的前提下,合理体现医务人员服务价值。营利性安宁疗护机构开展安宁疗护服务,在合理核算水、电、床单元、人力等各种成本的基础上,按补偿成本、缴纳税收、合理回报的原则自行合理确定安宁疗护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探索支付制度:总结推广长沙市、株洲市安宁疗护医疗费用按床日付费试点工作经验,做好工作效果评估。要创新服务形式。发挥中医特色:支持运用“望闻问切、汤液膏摩、针推灸熨”等中医特色诊疗技术,探索形成具有中医药特色的中西医结合安宁疗护服务模式。发展儿童安宁疗护:建立“以患儿和家庭为中心”的安宁疗护模式。推广“互联网+安宁疗护”:发挥“湖南安宁疗护远程多学科协同联盟”作用,搭建广覆盖安宁疗护远程服务平台。鼓励整合利用互联网医院及相关平台资源,提高安宁疗护服务便捷性。要提升服务质量。严格从业审批:医疗机构开展安宁疗护服务,需向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申请登记“临终关怀”诊疗科目。深化规范建设:安宁疗护中心、医院安宁疗护病房及病区建设要分别对标落实《安宁疗护中心基本标准和管理规范(试行)》等制度规范。加强学科建设:适时将安宁疗护纳入重点临床专科建设项目。加强质量评价:各市州每年至少对辖区各安宁疗护服务机构开展1次监督评估与质量评价。要壮大服务队伍。强化专家力量:及时增补省级安宁疗护专家库专家,细化专业分组。鼓励各市州组建安宁疗护专家库。强化教育培训:省级安宁疗护技术培训与指导基地要有计划组织开展安宁疗护师资轮训。到2025年实现市级安宁疗护技术培训与指导基地全覆盖。
将试点工作纳入医改重要内容
根据方案要求,各市州卫生健康委要将试点工作纳入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和医改重要内容,纳入卫生健康重点工作考核范围和打好“发展六仗”工作方案内容。要加大资金支持。医疗卫生机构要统筹自有资金、资源,加强安宁疗护病房、病区、病床建设;各级财政部门可以根据财力情况予以适当支持。要加强督导推进。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加强调研督导,及时破解安宁疗护服务工作中的堵点难点问题。要准确掌握辖区安宁疗护服务体系建设总体情况及安宁疗护机构、床位、医护人员数等情况,每半年向上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报送1次工作进展。记者鲍杰 通讯员叶贤忠
来源:快乐老人报·红网老年频道
作者:鲍杰 叶贤忠
编辑:武维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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