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养老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

来源:中国消费者网 作者:孙燕明 编辑:黄靖康 2019-10-11 15:42:34
时刻新闻
—分享—

中国消费网报道(记者 孙燕明)民政部近日发布《关于进一步扩大养老服务供给促进养老服务消费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我国养老体系建设进行了全面阐述。《意见》提出,到2022年,力争社区日间照料机构覆盖率达到90%以上,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不低于50%。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将养老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

《意见》提出,依托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在街道层面建设具备全托、日托、上门服务、对下指导等综合功能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在社区层面建立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或日间照料中心,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助餐助行、紧急救援、精神慰藉等服务。到2022年,力争所有街道至少建有一个具备综合功能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有条件的乡镇也要积极建设具备综合功能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社区日间照料机构覆盖率达到90%以上。

探索设立“家庭照护床位”,完善相关服务、管理、技术等规范以及建设和运营政策,健全上门照护的服务标准与合同范本,让居家老年人享受连续、稳定、专业的养老服务。

聚焦高龄及失能失智老年人长期照护服务的刚性需求,重点扶持发展满足基本养老服务需求、服务高龄及失能失智老年人的养老机构,不断提高养老机构对高龄及失能失智老年人的照护能力。《意见》强调,探索多样化的经营模式,引导社会力量根据市场需要,兴办面向中高收入家庭的养老机构,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的养老服务体系,满足多元化、便利化、个性化服务需求。到2022年,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不低于50%。

实施科技助老示范工程,支持新兴材料、人工智能、虚拟现实等新技术在养老服务领域的深度集成应用与推广,支持外骨骼机器人、照护和康复机器人、虚拟现实康复训练设备等产品研发,形成一批高智能、高科技、高品质的老年人康复辅具产品。鼓励支持企业研发生产可穿戴、便携式监测、居家养老监护等智能养老设备以及适合老年人的日用品、食品、保健品、服饰等产品用品。

实施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行动计划,指导、督促和检查各地养老服务设施供给保障,确保新建住宅小区配套养老服务设施,切实解决社区养老服务场地和设施严重不足的问题,确保到2022年配建设施达标率达到100%。

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研究将符合条件的基本治疗性康复辅具按规定逐步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对城乡特困人员、建档立卡贫困户和低保家庭中的失能、残疾老年人配置基本康复辅具给予补贴。支持商业保险公司创新产品设计,将老年人急需的康复辅具配置纳入保险支付范围。

开展养老服务人才培训提升行动,确保到2022年底前培养培训1万名养老院院长、200万名养老护理员、10万名专兼职老年社会工作者,切实提升养老服务持续发展能力。

引导有条件的养老服务机构运用现代信息技术,依托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智能养老设备等,开发多种“互联网+”应用,打造多层次智慧养老服务体系,创造养老服务的新业态、新模式。

《意见》提出,推动建立保险、福利和救助相衔接的长期照护保障制度。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鼓励发展商业长期护理保险产品,建立完善多层次保障体系,满足多元化照护需求。加强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与长期照护服务体系有机衔接。积极引导发挥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慈善事业、商业保险等有益补充作用,解决不同层面照护服务需求。整合高龄津贴、护理补贴等,集中补贴经济困难高龄、失能老年人长期照护费用。

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将养老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以省为单位制定政府购买养老服务标准,中央财政安排补助资金引导和支持地方购买养老服务。各地可采取购买服务、建设补贴、运营补贴等措施,推动将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低偿或无偿用于社区养老服务,切实降低社区养老服务成本和价格。

来源:中国消费者网

作者:孙燕明

编辑:黄靖康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 返回老年频道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