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下,我国中老年夫妻离婚的情况较以前多见,离异后再婚的也不少。在离婚、再婚的过程中,财产分割最为牵动人心。而房产是财产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关于离婚、再婚的房产处置,有一些问题需要厘清。湖南天地人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兵就老年朋友最关心的几个问题答疑解惑。
离婚分房主要考虑3个因素
问:和老伴离婚,房产分割要注意啥?
李兵:和老伴离婚的房产分割,与一般的离婚没有区别。离婚时,涉及房产的问题主要考虑3个因素。①房屋产权在谁名下?②购房合同的权利人即买方是谁?③谁出资?出资是否为赠予?
针对婚前购房,如果房产证已经办下来了,则房产证写在谁的名下,在离婚时,法院就会把这个房子判给谁。如果房产证没有办下来,购房时谁签的购房合同,则在办理离婚时,法院会将房子判给签购房合同的人。出资也分两种情况:一种是全款,一种是按揭。如果是按揭购房,则婚前付的房贷按以上方法处置,婚后付的房贷,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处置。在现实生活中,婚前购房往往男女双方都出了资,但房屋产权登记有时只签署在一方名下,那么另一方的出资要区分是借款还是赠予。离婚时,有证据证明是赠予的,不予返还出资人;否则应作为借款,可加算利息返还对方。
离婚分房和子女关系不大
问:有些老年人好奇,儿女已成年,如果夫妻两人情感破裂不得不离婚,在分配房产时,要不要考虑子女?
李兵:离婚财产的分割就是夫妻共同财产,跟成年子女关系不大。离婚后晚景凄凉的老人有不少,建议老年人要更多地为自己的幸福考虑,最起码少考虑子女。若子女经济条件好,就不要考虑子女。生于七八十年代的子女,经过多年的积累,经济条件一般不会差。而现在的90后、00后子女,他们既年轻也有挣钱的能力,也不必为他们考虑太多。
再婚先做好财产处分或设置
问:再婚时的房产,如何认定?再婚后离异,房产如何分割?
李兵:原则上,再婚时,个人的婚前房产属自己独有,若再离异,房产也归个人所有。对于年纪较大的老人“夕阳红”式再婚,最好能先对身后财产做好处分和安排,可采用书面约定方式进行,也可用遗嘱的形式,这样比较容易获得对方及双方子女理解,也避免突然去世后再婚家庭各方主体为遗产分割发生纠纷。
据我多年观察和经验来看,大部分老年人仅有退休金维持生活,老年男性经济条件好的较老年女性多,因此,建议经济条件较好的一方再婚前照顾另一方的利益,进行必要的经济扶助。比如可以有自己在世时的扶助,也可通过法律书面设定在自己离世后给另一方提供必要的生活保障。比如可以在世时把一部分财产如房产无条件赠与或附条件赠予给对方,也可以在遗嘱中赠予(称为遗赠,需2名证人或律师见证,若有子女在场签字更佳)。值得一提的是,遗嘱是可以变更的,办理公证的遗嘱更有效,最后一份遗嘱最为有效。所以,出于对爱情的尊重,经济条件好的一方可以考虑先设定必要的财产给对方,这也有益于社会进步与和谐。并且,再婚老人对百年之后的财产安排,只能是对自己有支配权部分的处分。(本报记者刘惠 刘祺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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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快乐老人报
作者:刘惠 刘祺力
编辑:黄靖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