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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平等与爱重拾长辈的权力

来源:快乐老人报 作者:彭杰 编辑:周娜 2018-10-15 14:3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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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者按:值此第九个全国“敬老月”之际,根据全国老龄委《关于深入开展2018年全国“敬老月”活动的通知》,各地将在本月集中开展敬老爱老教育、走访慰问、老年维权、岗位敬老和老年人经验传承等活动,本报特推出系列评论,以飨读者。

  【敬老月系列社评一】本报特约评论员彭杰

  10月17日是中国传统节日重阳节,同时也是《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的老年节。从重阳节到老年节,实际上将这个节日的价值,从怀念先人转向了敬重今人,从历史和民俗的领域转到了当下和制度的视角。基于此种转变,如今,人们对敬老爱老的内涵理应有新的认知。

  在中国传统社会中,孝亲敬老是维系家庭关系的主要道德准则,也是各个历史时期传统家庭养老模式的观念化。然而,随着我国步入工业社会以及进入现代市场经济社会,一方面,老年人逐渐丧失了在传统农耕文明中的权威地位,转而成为相对弱势的群体。正如社会学家费孝通先生所言:“在经济机会不断扩展中的社会里,人们不会感觉到长辈的权力。”另一方面,由于多元文化和价值观念的碰撞,以及家庭、社会生活方式的变迁,孝亲敬老逐渐失去了传统仪式感,敬老文化的传承与发展急需纾解路径。

  今年年初,根据全国老龄办等十四部委发出的《关于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的通知》,我国将在三年时间内向全社会进行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其中,孝亲敬老文化教育即是重要内容之一。那么,面对前所未有的人口快速老龄化现实,各地开展敬老爱老教育活动应当传播这样的共识:家庭孝老是建设老年友好型社会政策体系的基础,社会敬老则是建设老年友好型社会政策体系的支柱。只有将孝老、敬老与养老并列提出,应对人口老龄化才能取得新突破。

  就更细微的层面而言,开展敬老爱老教育既需要剔除传统孝道曾被赋予的片面化和绝对化色彩,在以平等友爱为基本价值观念的家庭、社会关系中,把孝亲敬老作为一种公共意识、公共文化来塑造,使之成为社会成员自觉遵守的内在价值追求;同时,也需要完善孝亲敬老的激励机制和保障机制,解决子女“徒有敬老之心、而无敬老之力”的困境。再者,还要通过媒体宣传和学校教育等途径,从优势视角去塑造老年人积极、健康、向上的新形象,并引导广大老年人增强自爱意识,改变公众对老年人的刻板印象,为敬老文化发展提供认知新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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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快乐老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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