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购电动车,每月坐享25%的租金”“投资充电桩,一夜之间变富翁”……如此高回报的投资项目,你信吗?而这种虚假投资的项目竟在短短数月间非法吸收公众资金3200余万元,2000多人被拖入泥潭,最终造成投资人经济损失1100余万元。日前,重庆潼南区人民法院对李某等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进行公开宣判,分别判处李某、倪某、陈某五年六个月至二年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018年11月,李某邀倪某、陈某合伙成立了重庆云佳汇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佳汇公司”),经营电动车和充电桩项目,打算先吸纳公众资金,再以吸纳的资金推动电动车实体产业经营。对外宣传认购返租的两种经营模式:一种是纯认购模式,即客户支付认购款向公司认购电动车或充电桩,但公司不交付实物给客户,认购期限为1—3个月,公司根据认购金额,以日返或月返的方式支付客户20%—25%的租金,到期返还认购本金;另一种是投资充电桩模式,即客户向公司支付充电桩投资款,公司返还客户3个月的投资补贴,之后,客户按充电桩每月盈利额的15%分红。
为营造公司正常经营的假象,2019年1—9月,云佳汇公司先后在重庆多区县成立专卖店、分公司,并以业绩提成来刺激业务员发展客户,指导业务员先拉拢亲戚朋友投资,再向不特定的社会公众宣传。为夸大公司实力,李某虚构云佳汇公司的上级公司,并制作了公司网站。业务员在该网站上为客户注册会员,以“上级公司”的名义与客户签订合同。为扩大社会影响,云佳汇公司先后在多地举行团拜会、答谢会等活动,向客户派发礼品、红包,还组织旅游。然而,由于实体经营利润较低,收入不足以覆盖许诺的认购返租,只能靠不断吸纳新客户的资金以兑现前期客户的本息,该公司不可避免地陷入了恶性循环。最终,该公司因资金链断裂而被投资人举报。
随着新能源汽车等新兴行业的兴起,一些非法集资的手段借新商业模式之名再度翻新,但其违法本质不变,瓶里依然装的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旧酒”。犯罪分子通过开办公司,假装经营新兴行业,许诺高额“返租”“分红”引诱公众投资。由于这种公司不具有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的真实内容,或不以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为主要目的,爆发式扩张后,资金链断裂是必然的,只是时间早晚的问题。而根据司法实践,参与非法集资活动受到的损失往往难以追回,正所谓天上不会掉馅饼,一夜暴富是陷阱。请投资者务必在诱惑面前睁大眼睛,看清非法集资的本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