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9月9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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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空头支票说“不”
在企业经营和日常经济往来中,支票作为一种便捷的支付工具,被广泛应用于同城结算。然而,“空头支票”这一违规行为却像一颗隐藏的“炸弹”,不仅破坏了正常的支付秩序,还会给交易双方带来不必要的损失。明确“不能签发空头支票”的原则,既是法律规定的底线,也是维护市场信用的基石。
什么是空头支票?
根据《票据法》的规定,出票人签发的支票金额不得超过其在付款人处实有的存款金额,否则该支票即为空头支票。比如,某企业在银行账户中仅有10万元存款,却开出一张金额为20万元的支票,这张支票就属于典型的空头支票。此外,出票人在签发支票时,若故意签发与其预留银行签章不符的支票,或使用支付密码错误的支票,也会被视为违规行为,承担与空头支票类似的法律责任。
为何严禁签发空头支票?
空头支票的危害具有连锁性,会对整个支付结算体系造成冲击。从交易双方来看,收款人拿到空头支票后,不仅无法按时收到款项,还可能因资金周转不畅影响自身经营;而对于出票人而言,看似暂时“缓解”了资金压力,实则会因信用破产失去合作伙伴的信任,最终影响企业的长远发展。从金融秩序来看,空头支票的泛滥会削弱支票的支付功能,破坏银行结算的严肃性。银行作为支付中介,若频繁处理空头支票,不仅会增加运营成本,还会降低资金清算效率,甚至引发连锁性的支付风险,干扰金融市场的稳定运行。
签发空头支票要承担哪些责任?
我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等法律法规对签发空头支票的行为有明确的处罚规定,违规者将面临多重责任。
民事责任:根据《票据法》第89条,出票人一旦签发支票,就必须对票面金额承担保证向持票人付款的责任。而一旦出票人签发空头支票,无法按约定履行付款义务,就构成违约。对此,《支付结算办法》第125条明确规定,持票人除了要求出票人支付票面金额,还有权索要支票金额2% 的赔偿金。
行政责任:如果签发空头支票的情节较轻,未构成犯罪,银行会直接退票,同时按票面金额处以5%的罚款,且罚款金额最低不低于1000元。人民银行对到期不缴纳罚款的出票人,除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处罚款外,可要求银行停止其签发支票,并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而对于屡次签发空头支票的出票人,银行有权停止为其办理支票或全部支付结算业务。
刑事责任:我国《票据法》第一百零二条明确将“签发空头支票或者故意签发与其预留的本名签名式样或者印鉴不符的支票,骗取财物”列为票据欺诈行为,一旦查实,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这意味着,如果有人故意签发空头支票骗取他人财物,且数额较大,就可能构成犯罪,面临有期徒刑、拘役甚至罚金等刑事处罚。
如何避免签发空头支票?
对企业和个人而言,规范使用支票是防范风险的关键:
加强账户管理:定期核对银行账户余额,确保签发支票时账户资金充足;在签订大额交易合同时,提前规划资金调度,避免因临时资金短缺导致支票“空头”。
规范操作流程:签发支票时,仔细核对收款人名称、金额、日期等信息,确保与预留银行签章一致;使用支付密码的,需反复确认密码输入正确,避免因操作失误引发纠纷。
强化信用意识:将支票使用与企业信用挂钩,认识到“空头支票”不仅是违规行为,更是对自身信用的透支。对于个体经营者而言,更应珍视个人信用记录,避免因小失大。
支票作为支付结算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规范使用关系到市场主体的切身利益和金融秩序的稳定。“不能签发空头支票”不仅是一条法律规定,更是市场参与者应遵守的基本准则。只有每一个出票人都坚守信用底线,每一笔支付都依规进行,才能让支票真正发挥便捷、安全的支付功能,为经济活动的顺畅开展保驾护航。
参考自:《商法学》《空头支票行政处罚相关法律问题研究》等
一审:武维利
二审:鲍杰
三审:贺银河
来源:红网老年频道
作者:一展厚
编辑:武维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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