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日下午,湖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第二届新闻工作委员会成立,聘请中国消费者报、潇湘晨报、快乐老人报等媒体的17名新闻工作者为省消保委新闻工作委员会委员。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湖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赋予的公益性职责,进一步加强全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新闻宣传工作,充分发挥新闻舆论领域工作人员在保护消费者权益中的积极作用,根据《湖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章程》的相关规定,湖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以下简称省消保委)决定成立第二届新闻工作委员会。经公开招募、有关单位推荐、审核批准等环节,决定聘请中国消费者报、快乐老人报等媒体的17名新闻工作者为省消保委第二届新闻工作委员会委员,聘期两年。
根据《湖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新闻工作委员会工作规则》,新闻工作委员会是由消费维权新闻舆论领域工作人员组成,志愿为省消保委消费维权工作提供舆论支持和舆情应对的专业支持团队。新闻工作委员会成员受省消保委委托,主要承担以下职责:发挥专业领域特长,为省消保委开展社会监督履行法定公益性职责提供舆论支持和宣传指导;参与研究消费维权重大理论和热点难点问题,就完善消费维权政策、健全法律制度、促进消保委发展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消费维权新闻理论研究,就维护消费者权益、引导社会舆论、普及消费知识、宣传维权观点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消费维权舆情问题研究,为舆情监测、回应与引导工作提供专业建议,并完成省消保委委托的其他重要任务。
此次新闻工作委员会的成立,标志着湖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与新闻舆论的融合迈向新高度,将为广大消费者撑起更坚实的权益 “保护伞” 。记者武维利
来源:快乐老人报·红网老年频道
作者:维利
编辑:武维利
本文为老年频道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laonian.rednet.cn/content/646941/96/1509960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