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遇车祸后,部分赔偿拿不到怎么办?湖南长沙83岁的汪先生打进快乐老人报“3·15”维权热线求助。
倾诉 部分赔偿一直拿不到
汪先生家住湖南长沙市雨花区。2023年7月,他在过人行横道时突然遭遇车祸,导致4个脚趾骨折。经交警部门判定,车祸由肇事车车主负全责。汪先生介绍,车主周先生购买了保险,便把赔偿责任转给保险公司。然而,保险公司只同意赔偿定额的80%,剩余20%要求周先生自行承担。目前,保险公司和周先生就这20%的赔偿款一直无法协商一致。
汪先生表示,这20%的赔偿款金额只有一万多元,但是直到现在,保险公司和车主都没有协商一致,他也不知道如何处理。
调查 车主和保险公司各有说法
根据汪先生提供的信息,记者分别联系了车主周先生和保险公司。
周先生介绍,他所购买的是长安保险公司的意外险,“当时保险公司说的是多少钱以内都是他们负责的。现在又说一部分金额要我来出,我不太认可这个”。长安保险公司的业务员肖先生则回复称,车主只购买了第三者责任险和交强险,事故发生后,保险公司已经根据保险合同的规定给予赔偿,但是,车主购买的保险并未覆盖非医保用药相关的内容,需要车主承担的也就是这一部分,保险公司不会承担这部分的赔偿。车主并不认可,所以这部分钱一直没有落实到位。
行动 已帮忙对接法律援助
本报常年法律顾问、金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冯观表示,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的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遇到像汪先生这样的情况,冯观律师建议及时保留好所有医疗费用的票据和相关的医疗证明,将车主和保险公司共同起诉到法院,要求承担相关的赔偿责任。
鉴于汪先生的个人情况,本报记者已帮他对接长沙市雨花区法律援助中心。(本报记者刘祺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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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快乐老人报·红网老年频道
作者:刘祺力
编辑:武维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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