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党组书记、部长倪虹在谈及深化政银合作、推动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时提出,探索建立房屋养老金制度,为房屋提供全生命周期安全保障。房屋养老金制度究竟是什么?
存量房老化隐患突出
广东省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表示,目前,我国有500亿平方米住宅,其中大约300亿平方米是上世纪建设的,如今,存量房屋老化带来的安全隐患越来越突出,房屋的维修及改造亟须制度性安排。
实际上,这并非住建部首次提出“建立房屋养老金制度”。比如,2022年5月份,住建部在部署开展全国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时提出,要研究建立房屋养老金制度,更好解决既有房屋维修资金来源问题。当年同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全国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中再次强调,要完善房屋质量安全强制性标准,研究建立房屋定期体检、房屋养老金和房屋质量保险等制度。今年5月份,住建部相关负责人赴南京调研探索开展房屋养老金制度试点相关工作并召开座谈会。
比维修基金适用范围更广
中国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人学会会长柴强说,目前我国存量住房维修主要依靠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或业主自筹资金进行,单个住宅小区的归集资金规模一般仅为600万元至900万元,甚至更低。随着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日益老化,维修资金需求逐年增加,一些住宅小区的维修资金正快速减少甚至枯竭,现有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远远满足不了房屋“应修尽修”的需求。通过建立房屋养老金制度,可以为房屋安全管理体系的建立和运转提供资金保障。
北京金诉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王玉臣指出,以前的很多老旧房屋并没有建立维修资金,同时还有大量多种性质的自建房并不适用收取专项维修基金,这些房屋的养护与安全保障同样存在问题。因此,房屋养老金制度可以补充专项维修基金的缺位,使用范围也更广。
可多途径筹集资金
对于备受关注的房屋养老金的归集问题,王玉臣认为,既可以由业主按一定比例缴纳,并由此开设个人账户,便于业主及时了解房屋养老金的收取使用详情,也可以归集政府资金,如老旧小区改造资金等专项资金、在土地出让金中提取一定的比例等方式筹集资金。
柴强则建议,每年从当年土地出让收入(地价款)或净收益(出让收入减去出让成本)中提取一定比例,如按照土地出让收入5%以上或土地出让净收益20%以上计提,作为房屋养老金。此外,也有专家建议,应该建立由基础类养老金、专项类养老金和商业类养老金组成的多层次住房养老金制度,为住房体检、维修、改造等用途提供资金保障,实现住房安全和人民宜居。(摘编自《中国消费者报》)
来源:快乐老人报
编辑:武维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