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你丧失决定自己命运的能力,又没有一个信得过的人帮你做决定时,决定权还能交给谁?“意定监护”制度提供了一个解决方案。
自2013年“意定监护”首次进入《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到2017年全国第一例“意定监护”生效案例在上海诞生,标志着“意定监护”制度的相关探索正式开始。2021年,全国有两家社会监护服务中心相继挂牌。无论是这套机制的实施推广者,还是第一批“吃螃蟹”的尝试者,在摸着石头过河的过程中,自然少不了磕磕绊绊。
1咨询的多是独居、孤寡老人
广州荔湾区和谐社会监护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和谐监护服务中心”)挂牌后的150多天里,理事长蔡盛前前后后接到300多位老年人的咨询电话。
2021年11月,和谐社会监护服务中心获得成立登记的批准,成为继上海闵行区尽善社会监护服务中心之后,全国第二家在民政部门登记挂牌的社会监护服务机构。
来社会监护服务中心咨询的大多是独居与孤寡老人,由于长期一个人生活,他们担心自己做手术没人签字、失能失智没人照顾,或者摔了、发生意外无人可依。66岁的刘伟易便是咨询者之一。与妻子离婚后,他长期单身独居,孩子都在外地生活,彼此间基本没有联系。目前,刘伟易每个月有固定的退休金,足够支付日常的生活费和疾病治疗费。两年多来,由于身体总是出状况,刘伟易不得不考虑:如果有一天自己生病,或者失能失智,谁能帮自己签字做手术?社区能不能代表自己管理财产?谁可以送自己去选好的养老院?围绕刘伟易提出的问题,蔡盛需要帮他捋清个人基本状况、养老需求、法律依据,以及监护人选择、是否需要第三方介入监护等问题。
刘伟易的情况还算好。蔡盛见过全身插满管子的病人;也看到过患脑退化症的老人,没有家人照顾,被送去条件很不好的养老院;也遇见过要将自己的遗产处理权托付给非亲属的老人……比起死亡,更让他们恐惧的是死亡前那种老病、衰弱但又没人依靠的临界状态。
很多老人意识到,要提前选好监护人。蔡盛说,当代老年人的养老观念已经发生改变,传统的“养儿防老”模式逐渐弱化,城市老年人随着财富增值,普遍具备法律常识、财产管理能力。他们也更关注自我意志,希望自己在失能失智后也能保障生活品质。更多的老年人会提前准备医疗预嘱,希望有尊严地离开。
2谁适合当监护人
有了思想准备,摆在他们面前的第一个问题是,谁适合当监护人?
就在上个月21日,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法院开庭审理一起“意定监护”案件。当事人李老太与丈夫未生育子女,2015年丈夫病逝。2017年10月,李老太与长期照顾自己的外甥女周女士签订了《意定监护协议》,并对协议办理了公证。去年8月,李老太经医院诊断患有阿尔茨海默症,生活无法自理。于是,周女士在今年1月根据协议向庐阳区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宣告李奶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并指定其为监护人。经过审理,法院支持了周女士的要求。
当然,当监护人变成一个完全开放的选择时,风险也会随之出现。独居老人李淑华在广州有房,退休后在老家养老,平时她喜欢去小区附近的日托中心。日托中心的工作人员刘彭志对她非常照顾……通过3个月的相处,李淑华认为刘彭志很适合做她的监护人,刘彭志也表示愿意。
在蔡盛看来,选择非亲属作为监护人,多少是出于无奈。一般而言,人们通常会倾向于指定好友、亲人等作为监护人。但在现实中,由于各种不确定因素,也会出现监护人不愿意或无法承担监护责任的情况,比如监护人自身健康状况或居住环境不允许,或者监护人出现人身意外、存在道德风险等。所以,选择一位合适的监护人其实很困难。
在“意定监护”制度的推广过程中,“上海老人将300万元房产送给水果摊摊主”一事引发过大规模的社会讨论。2019年,上海的王老伯和经常照顾自己的水果摊摊主小游通过公证处,办理了意定监护和遗赠扶养协议的公证,约定在其身故后,将价值约300万元的房产赠与小游。王老伯的妹妹则表示,哥哥患有阿尔茨海默症,质疑相关公证的正当性。此后,王老伯妹妹和小游之间的交锋、诉讼不断。2021年5月8日,上海宝山法院作出终审判决,认定王老伯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王老伯的妹妹表示,他们会诉请法院指定自己为监护人。
华东政法大学教授、婚姻家事法与妇女权益保护法研究中心主任李霞认为,有人似乎把“意定监护”当成了万能政策,好像找到一个监护人就可以解决所有问题。其实,当协议生效,可能随时会有负面问题发生。在“意定监护”制度摸索实践中,越来越多的人认为,监护人最好是没有利害关系的第三方,比如专业的社会组织。
蔡盛也认为,由机构担任监护人,且把管事与管钱分开,可能是更为妥善的方案。
3口语化的诉求变成细化的协议条文
和谐监护服务中心成立挂牌不久,王志伟就跑来咨询选定监护人的具体流程。王志伟离异,常年独居,孩子在外地工作。半年前,他住院做手术,因为弟弟没有按时到医院帮他签字,他一个人拿着手术通知书,躺在手术室门口等了一个多小时,最后因为弟弟突然有事,手术安排被迫取消。在手术室外的一个小时里,王志伟非常沮丧与无助。他再也不希望躺在手术室门口等人签字。
反复沟通后,王志伟最终选择和谐监护服务中心作为“监护人”。确定监护人后,蔡盛和伙伴们需要把委托人那些“我希望在我失能失智的情况下,生活质量不要改变”“我不想插管、靠机器维持生命”等抽象、口语化的诉求变成条文,方便后期执行。蔡盛会建议委托人做细致的思考,再列出清单,比如每个月家政的次数、护理的服务内容、常去的医院、信任的医生等。监护机构会按照委托人列出的清单,匹配合适的服务方案。
目前,和谐监护服务中心的收费主要是协议生效后,作为“监护人”履行服务的酬金。在服务过程中,和谐监护服务中心主要由公证处进行监督。在产生服务后,中心会定期向公证处报送服务情况。
4年轻人也在关注“意定监护”
在“意定监护”的实践过程中,监护内容在不断细化与更新。
“平时,我们会对被监护人进行日常探视,例如会定期去照顾他的日常生活,并形成记录表。”蔡盛介绍,服务中还有一些极端情况,例如老人家需要签字做手术时,亲人不在身边,基于老人家的授权,会有专业的医疗组织帮他签字做医疗决定。此外,中心还会通过社会监护中心联合公证处和信托公司对老人家的财产进行三方管理。
最近,和谐监护服务中心副理事长肖楚云和蔡盛讨论,即便客户不提出需求,也要提前收集客户的医疗记录和药物记录,这样一来,可以与客户所在社区形成定期报备机制,更好地守护他们的健康。
在服务过程中,肖楚云还发现,年轻一代对“意定监护”制度的关注可能并不亚于老年群体。在微博、豆瓣、B站上,有很多年轻人在探讨“意定监护”。一些丁克家庭、单身青年、感情不和睦的夫妻等,也对社会监护服务机构表现出感兴趣。有未婚未育的年轻人说,自己终于可以告诉父母,就算一个人,老了、病了也有人帮忙签字,守护余生。“这是一个社会的进步。当你知道生命末期有兜底措施的时候,你在前期就可以更放心地走自己想走的路,不会因为这些路鲜有人选择而有所顾忌。”肖楚云说。
来源:新周刊 解放日报 安徽日报
编辑:武维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