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3日举行的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民政部介绍,近年来部分地区创造性地发展出了“家庭养老床位”,依托养老机构为老年人提供家庭适老化改造、专业照料、远程监测等居家失能养老服务,既发挥了养老机构的辐射作用,又弥补了居家养老服务专业化不足的问题,取得了多方面好的效果。
据测算,家庭养老床位建设成本约为养老机构床位建设成本的1/5。民政部前期对各地探索发展家庭养老床位的做法进行了指导总结,“十四五”期间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提高家庭养老床位在中心城区或老龄化程度较高地区的覆盖面;二是进一步规范服务,组织编制行业标准,将家庭养老床位纳入养老服务支持政策和综合监管范围。
实际上,最近,一些地方正在推动家庭养老照护床位试点的升级。在浙江,《杭州市家庭养老照护床位试点工作方案》出台,2月1日起在全市8个区全面推开试点,从生活照料到精神慰藉等6大类20项基本服务标准全市统一。《方案》提出,对于年满60周岁且能力评估达到中、重度失能的家庭养老照护床位的建床老年人,可依据服务合同并按照实际支付费用的50%给予护理补贴,每人每月最高不超过600元标准。
另外,与家庭养老床位密切相关的“家庭病床”,在一些地方也有了新探索。广东深圳近日发布了修订后的《深圳市家庭病床管理办法》(试行),将服务对象扩大到13类,比如瘫痪的老人、需要临终关怀的晚期肿瘤患者等。同时,深圳的家庭病床服务医疗费用被纳入医保统筹基金的支付范围。
来源:快乐老人报
编辑:贺银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