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案例:
2016年7月,独居在上海郊区79岁的钱阿姨接到一个电话,对方自称是“北京市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他告诉老人,国家出台了一个新政策,老年人购买保健品达到一定数额就可报销,最高能报85%。满65岁后,随着年龄增长报销比例也随之增高;不过,要办一张“北京市社会保障局”指定的“银行卡”,办卡交8000元“手续费”。老人动心了,照做。没想到,在随后的两个月里,每隔几天,就会有不同的人打电话来,让钱阿姨补足各式各样的费用,最后,钱阿姨先后支付了20余万元。
法律条文:
《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规定, 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律师解释:
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冯观律师提示大家:冒充社保局工作人员行骗的现象这几年很多,大部分受害者为中老年人。从手段类型看,主要是两种,一种是犯罪分子自称社保局工作人员,以事主有社保补助金未领取、医保报销新政策出台为由,给受害人甜头,从而引诱受害人交钱,或引诱受害人在ATM机上按照指令进行操作从而转走受害人现金;二是犯罪分子方称社保局工作人员,电话告知参保人员医保卡透支;如果参保人员不信,还同时还给参保人员提供所谓的报案电话。参保人员按照提供的号码打过去,对方自称是公安刑侦大队的,并告知参保人员的医保卡在外地非法购买大量违禁药品,并涉嫌洗黑、贩毒。如果想证明自己清白就得配合他们工作,不配合就得拘留;随后就告诉参保人员一个银行的“安全账号”,让参保人员把钱全部存入这个“安全账号”。
事实上,不要轻信低投入高回报和无来由的灾祸。无论实施诈骗的借口如何改变,犯罪分子都是通过对受害人制造紧迫感或诱惑力的方式实施诈骗,利用恐惧、紧张、贪婪等心理应激反应进行诈骗。市民遇到此类情况时,一定要向相关部门核实,核实时要拨打110或者政府机关公开的联系方式,而不是对方提供的所谓报案号码。社保卡没有透支消费功能,如果参保人员的社保卡或医保卡出现不能正常使用的情况,可以到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或区县社保分中心咨询。
特别提醒:
除了冒充社保局工作人员,近些年,冒充公检法人员、电信公司人员、自来水公司人员、银行工作人员,甚至还有冒充医生、亲朋好友等的骗子也不时出现。在遇到要交钱或转账等情况时,一定要多个心眼。
对付这种冒充类骗局,采用“三不”原则:不轻信,不转账,不上当。“不轻信”是指,公安、检察、法院、金融等部门电话根本不能直接转接;公安、法院等从来不会采取打电话的方式办案。“不转账”是指公、检、法系统不会设立所谓的“安全账户”,更不会用电话通知的方式让老百姓转账。“不上当”是指对“000”开头的国际网络电话要谨慎接听;接到自称电信公司工作人员、燃气公司工作人员、银行工作人员催费的电话时,可以拨打电信公司、燃气公司、银行等单位的官方对外电话咨询,一定不要拨打这些人提供的电话,也不要相信所谓的转接电话;遇到自称是医生或亲朋好友要钱的电话时,可以与家人商量,或直接拨打医生或亲朋好友的电话求证。
来源:快乐老人报
编辑:黄靖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