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6日,国家医保局发文决定扩大长护保险制度试点城市,增加北京市石景山区、天津市、山西晋城市、云南昆明等14个城市。至此,长护保险试点城市已超过30个,覆盖全国多数省市。
什么是“长护保险”
长护保险(Long term care insurance)是指为那些因年老、疾病或伤残而丧失日常生活自理能力,从而需要长期照护的人提供护理费用或护理服务的保险。
“长护保险”被普遍认为是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重要举措之一。目前,日本、荷兰、德国、以色列、韩国等国家已经建立了不同形式的社会长护保险制度,美国等则发展了长护的商业保险模式。从国际经验来看,长护险确实有助缓解全社会由于老龄化带来的护理服务支出压力。
第四次中国城乡老年人生活状况抽样调查成果显示,我国现有失能、半失能老年人已超过4000万人,其中重度失能老人占相当比例。但这部分老人的护理现状并不乐观,据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发布的调研报告显示,全国7%的家庭有需要长期护理的老人,目前实际接受的护理绝大部分由配偶、子女或亲戚提供,第三方机构服务占比极低。
浙江财经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戴卫东认为,“失能老年人对慢性病康复、健康维持以及精神慰藉等照护服务的需求在日益趋高”。而针对失能、半失能老人的基本生活所需设计的长护险制度,正具有提供风险分散、资金互助等保障功能。
长护险给养老带来什么好处
我国长护险的落脚点是为失能老人提供基本生活照料和基本医疗护理,减轻老人家庭经济压力。对需要进养老院的失能老人,长护险也能明显缩小养老金和养老院费用之间的差距。
以我国首批长护险试点城市中的成都为例,据成都市医疗保障局官网数据,2019年,成都长期照护保险受理评估申请共36419人,评估通过27069人,全年累计支付给失能老人费用4.22亿元,每位评估通过的老人月均获得费用1299元左右。
长护险在提供专业化养老服务等方面有着积极作用。据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保险研究室副主任朱俊生介绍,长护险的作用体现在四个方面:
第一,失能人员及家庭经济负担减轻,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支付风险;第二,使失能参保人员获得了专业化、规范化的护理服务;第三,长护险的有效需求增加,带动了老年护理服务市场的形成,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第四,使医疗、养老资源的配置效率得以提高。
试点3年,情况如何
我国的长护险试点起始于2016年6月,第一批试点地区包括上海、宁波、苏州等15个城市。去年6月,中国社科院在长护险试点3年之际召开了一次研讨会。
据当时的数据,长护险在试点工作的头两年内,已经覆盖了全国5700万人,使18.45万人享受了长护险待遇。专家和政府官员认为各地在试点工作中的大胆创新,给长护险的推广积累了丰富经验。
例如在参保范围上,成都、青岛、南通等地突破了覆盖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原则,将所有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都纳入进来;在资金筹集上,各地也是各显神通,走出单一筹资和多元筹资的不同路子,在筹资标准上,也出现了比例缴费和定额筹资的不同形式。此外,各地在长护险的保障范围、支付标准与经办管理等方面也试行了不同政策。
对长护险的试点成果,朱俊生认为“目前各试点地区长护险制度运行相对稳定,试点成效明显”。但成效并不能掩盖问题,全国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副主任王培安认为,目前各试点地区普遍面临着筹资难、护理服务跟不上、市场推广弱等问题,建立全国统一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势在必行,“差异化带来的制度碎片化不利于长期护理保险工作的可持续发展。”
这些问题集中在资金、险种、推广和护理水平上。
据了解,目前各试点地区筹资都是以当地医保基金划拨和财政补贴为主,随着需求和服务费上涨,长护险运营资金可能会面临不能持续的风险,因此,长护险需要进一步拓展筹资渠道。
商业保险这个重要支持力量的作用也没有得到体现。据新媒体蓝鲸财经梳理统计,目前各保险公司在售的长护险仅有19个,经营险企也只有8家,而此前多家曾经短暂出现的50余个同类保险都已经停售。业内人士均认为,商业保险在长期护理中的积极作用不容忽视,应该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探索和推出更多商业长护险种。
除了上述两点,长护险目前还存在失能等级鉴定标准和照护不一、老年需求没有得到释放和社会力量介入动力不足等问题。业界的共识是“扩围”长护险,建立全国统一的长护险制度,顶层设计还需加把劲儿,建立更好的筹资、建立独立险种、创新服务模式、衔接社会养老,综合协调、监督和统筹推进。
长护险试点已经开始“扩围”
5月6日,国家医保局发布《关于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决定增加北京市石景山区、天津市、山西晋城市、云南昆明等14个城市和地区为长护险试点城市。至此,长护险试点城市已超过30个。(名单见文末)
《意见》明确“扩围”的原则是每省1个试点城市,以地级及以上城市为单位开展试点。并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突破“重点解决重度失能人员基本护理保障需求的要求”,逐步扩大参保覆盖范围,调整待遇保障范围。
在备受关注的筹资问题上,《意见》要求建立多渠道筹资机制,以单位和个人缴费为主,按比例分担,但强调要给予特殊困难退休职工适当资助,有条件的地区也可以探索其他筹资渠道。
具体到个人待遇支付问题上,明确申请人要经医疗机构或康复机构规范诊疗、失能状态持续6个月以上,通过评估认定的重度失能参保人员,才能按规定享受相关待遇。要根据护理等级、服务提供方式等不同实行差别化保障,鼓励使用居家和社区护理服务。对符合规定的护理服务费用,基金支付水平总体上控制在70%左右。做好长期护理保险与经济困难的高龄老年人补贴、失能老年人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等政策的整合衔接。
附:目前我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城市名单
一、原试点城市
河北省承德市、吉林省长春市、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上海市、江苏省南通市、苏州市、浙江省宁波市、安徽省安庆市、江西省上饶市、山东省青岛市、湖北省荆门市、广东省广州市、重庆市、四川省成都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石河子市,吉林和山东两个重点联系省份已开展试点的城市。
二、新增试点城市
北京市石景山区、天津市、山西省晋城市、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辽宁省盘锦市、福建省福州市、河南省开封市、湖南省湘潭市、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云南省昆明市、陕西省汉中市、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
来源:养老在线
编辑:黄靖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