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湖南客户端12月18日讯(通讯员 贺榕)特困人员养老又有新保障!省民政厅联合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发文,2020-2022年在全省实施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三年提质升级行动计划。确保到2022年,有集中供养意愿的特困人员全部实行集中供养,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委托照料服务全面落实,所有老年人福利机构和中心敬老院都能提供医养服务。
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主要是老年人福利机构和敬老院。此次三年提质升级行动计划包括7个方面的重点任务:新建一批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改扩建一批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提质升级一批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推动一批空置敬老院转型发展、推行社会化改革等。
其中,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空白市县”原则上要新建一所护理型养老院或突出护理功能的综合养老院,护理床位占比80%以上。对现有市县老年人福利机构如无法满足当地特困老人集中供养需求,应充分利用现有床位和空余场地改扩建,重点增强长期照护功能,增设失能失智人员生活照护、医疗护理、康复服务等养护单元。
同时,将选择基础条件较好的敬老院提质升级。重点改善生活照料和基本照护功能,改造消防、安防设施,配置基本康复辅具等。老年人福利机构要重点对设施条件、设备配置、服务功能和安全管控等方面进行提质升级。
此外,将对整合优化后空置的敬老院进行分类处置,基础条件好的敬老院转型成为乡镇综合性养老服务中心,服务功能弱、供养需求量小的敬老院整治后转型为农村互助养老服务设施。重大隐患无法消除的敬老院将予以关停。
在推行机构社会化改革中,培育发展一批能够承担特困人员供养服务任务的连锁品牌机构。积极探索县域“1+N”(县级老年人福利机构联辖区内敬老院)特困人员供养服务管理体系。“1+N”模式应当采取公建民营方式。
大力提升服务质量,防范“保健”市场乱象和非法集资风险,保障老人人身财产安全。完善特困人员护理补贴制度,将护理经费落实到集中照护机构。所有老年人福利机构和区域性(中心)敬老院应设置医务室或护理站,敬老院应与周边医疗机构开展协议合作等方式提供医护服务。
落实国家养老服务人才“百千万”工程,至2022年,全省发展2000名以上为老服务社工,50%以上敬老院院长职业化,所有养老护理员持证上岗。
来源:新湖南客户端
作者:贺榕
编辑:黄靖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