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中国老龄化社会进程的加速,养老服务产业迎来快速发展阶段。但不少不法之徒趁机而入,打着养老服务的旗号,以高息回报为诱饵,让不少老年人掉入非法集资陷阱,损失惨重!
11月5日,湘潭多部门联合发布,关于防范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风险的警示公告。
湘潭市民政局 湘潭市公安局
湘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湘潭市政府经金办
中国人民银行湘潭市中心支行
中国银保监会湘潭监管分局
关于防范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风险的警示公告
当前湘潭市养老领域非法集资呈易发、高发态势,为提醒广大市民特别是老年人注意防范,保持警惕,避免财产损失,经相关部门研究决定,特联合发布本公告。
一
当前养老服务领域涉嫌非法集资的主要形式
1、以提供“养老服务”名义吸收资金。以提供住宿餐饮、观光旅游、医疗保健、照顾陪护等养老服务为名,以高额回报或享受消费优惠为诱饵,采取办理“贵宾卡”“会员卡”“预付卡”等方式,向老年人非法吸收资金。有的养老机构没有养老基地或养老实体,有的虽有养老实体但收取的客户资金明显超过客户一年养老所需正常支付的养老费用,吸收的会员远远超过该养老机构现有的床位数量,所吸收的资金也远远超过其一年所能提供的养老服务消费费用。
2、以投资“养老项目”名义吸收资金。打着投资、加盟、入股养生养老基地、老年公寓等项目名义,承诺高额回报非法吸收公众资金。
3、以销售“养老公寓”名义吸收资金。以销售虚构的养老公寓、养老山庄等名义,或者以返本销售、售后返租、约定回购等方式销售养老公寓、养老山庄;或者以入住老年公寓后给予优惠打折、不入住给予高于银行利息分红的方式非法吸收公众资金。
4、以销售“老年产品”“保健产品”等名义吸收资金。在写字楼或居民区租赁场地作为举办讲座和活动的基地,夸大或虚假宣传产品保健功能,或送米油面等礼品、请吃饭、陪旅游等多种方式诱导蒙骗老年人,采取商品回购、寄存代售、消费返利等方式吸收公众资金。
5、其他方式。如通过在甲地注册登记养老保健公司,在乙地举办讲座宣传进行非法集资;或者偷梁换柱,将原与老年人签订的集资合同(协议)改为借款合同,以民间借贷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二
相关风险提示
为有效防范养老领域非法集资风险,避免财产损失,有力打击非法集资违法犯罪行为,特提醒广大市民特别是老年朋友及亲属切实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未经民政部门设立许可、备案和市场监管等部门依法登记的养老机构,不要入住,不要投资,更不要向其支付任何资金。
2、入住养老机构应按规定签订合法合规的养老服务协议,所交养老服务费用应当交至该养老机构在银行开设的基本账户,不要向个人账户缴纳资金。
3、根据《省发改委、省民政厅<关于规范养老机构服务收费促进养老服务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湘发改价费〔2018〕440号)文件精神,养老机构收取床位费、护理费,原则上只能按月度收取,一次性收取费用期限最高不得超过一年。伙食费、代办服务费根据服务对象的实际消费情况,据实结算。如发现养老机构有违规收费的情况,老年人可以向民政部门举报,要求退回。
4、要理性选择合法合规的投资理财渠道,不为高额回报所诱惑,凡是高于银行利息的返息养老投资均要谨慎,切勿预付高额养老服务费。拒绝高利诱惑,远离非法集资。
5、老人进行养老投资之前一定要跟子女商量,向民政、市场监管、金融等有关部门咨询,切勿轻信他人,守好自己的养老钱。
6、参与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风险自担。
7、若发现证照不全的非法养老机构或涉嫌非法集资的养老机构,广大市民和老年朋友可向当地民政部门、市场监管部门、打非办举报,也可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民政、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将依法处置。
8、各地及相关部门举报受理电话:
湘潭市民政局:55588555
湘潭市市场监管局:58520110
湘潭市公安局:110
湘潭市打非办:58570065
湘潭县打非办:57832855
湘乡市打非办:56776780
韶山市打非办:55683172
岳塘区打非办:58267590
湘潭高新区打非办:58551370
湘潭经开区打非办:58269780
昭山示范区打非办:55852089
雨湖区打非办:58205071
来源:湘潭民政
编辑:黄靖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