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民政部就其组织起草的《养老机构基本服务安全规范(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作为强制性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明确“应防止在养老机构内兜售保健食品、药品”。
近些年来,保健品坑蒙老人的新闻层出不穷,引发子女忧心的同时,更引发社会广泛关注。保健品市场乱象,已然成为老人们在追求晚年幸福道路上很难避开的坑,简直令人防不胜防。明确养老机构应“防止在养老机构内兜售保健食品、药品”,一定程度上减少了老人在养老机构里被“挖坑”的可能。不过,民政部的这项政策,对遏制已成顽疾的保健品市场乱象而言,无疑是存在局限性的。
首先是“防止”的措辞偏“软”,作为强制性国家标准,应该有制度刚性。如何防以及防到何种程度,应该有明确的制度要求和标准。保健品对养老机构的渗透,往往能看见内外勾结的影子。工作人员利用与老人亲近的便利,成为兜售保健品的推销员;养老机构在利益驱动下,以养生讲座等方式为保健品兜售站台……要让相关人员迷途知返,光靠“防止”远远不够,必须划清红线,以做到令行禁止。
其次,防止在养老机构内兜售保健食品、药品,只是局部区域的被动“防御战”。要遏制保健品市场乱象,不仅要将无底线的兜售者赶出养老机构,更要聚全社会之力将其彻底赶出市场。面对龙蛇混杂的保健品市场,治理的主体还应包括相关监管部门。那些假冒伪劣的“三无”保健品,不仅坑骗钱财,甚至威胁到老年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对这些产品,若不能铁腕治理,势必遗患无穷。
要彻底遏制保健品市场乱象,还得要局部规范和整体治理相结合,事前防范和事后治理并重。对兜售行为坚决说不,对假冒伪劣坚决打击。只有这样,保健品市场才能趋于健康,老年人的生活才会清净安宁。
来源:快乐老人报
作者: 时言平
编辑:周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