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以房养老”频现骗局,这使得去年开始全面放开的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再度成为焦点。截至今年7月,“以房养老”试点满5周年。记者从较早开展此项业务的幸福人寿保险公司了解到,截至7月22日,该公司“以房养老”保险累计承保194单。业内人士认为,“以房养老”业务涉及到评估、抵押、公证等环节,相对复杂,目前仍在探索中,这样的成绩已超出预期。(9月3日《工人日报》)
盘点“以房养老”5周年,其暴露出的三大风险当属必须直面的客观存在。一是政策变化风险。鉴于“以房养老”的保险周期的不确定性,期间的房产买卖政策随时可能发生变化,如房地产调控、交易税费调整、限购政策变化等,这实际上构成了对承保者的收益风险。二是现金支付风险。对保险公司而言,只需办理房屋抵押便可按月领取养老金的“以房养老”。显然是在其未收取任何费用的情况下就先垫付一大笔现金,这不仅可以保障其雄厚的资金来源,且何时收回本息也是未知变数。三是法律风险。“反向抵押”与现行法律存在着无法衔接的空白点,甚至在房产抵押、登记、公证环节还有相左之处。如《担保法》要求抵押金额不得超出抵押物价值,而“以房养老”因债权金额与被保者寿命等长,抵押期限和金额均呈未知状态。
更为重要的是,在“养儿防老”仍属主流认知的背景下,“以房养老”无论对于老人还是子女都不失为一种观念挑战。赡养父母是社会伦理更是法律义务,让老人“以房养老”是否会引发对儿女的“不孝”质疑;对于住了一辈子的房屋,很多老人在感情上也恐难以释怀,其更愿意将其作为过世遗产留给子孙。此外,鉴于当下信用建设的水平低和不完善,人们对抵押房屋价值评估的公平性和公正度难免持疑。这些认知对推行“以房养老”的阻力不可小觑。
不过,“以房养老”毕竟是把高房价和老龄化两个热点有机融合的制度创新,堪称拓宽养老金渠道、盘活房屋资产、减轻养老负担的有益探索。理性看待“以房养老推广难”,不是要知难而退,而是要破难前行。比如,从立法层面完善对“以房养老”的制度对接,让其有法可依;由民政、房管、人社、金融和保险等多部门集体会诊,针对试点发现的问题制定对策和细则,完成顶层设计,让其步入有章可循、透明公正的法治轨道。
同时,加大对“以房养老”的涵义解读和意义宣讲,更新旧有观念,矫正认知误区,鼓励模式创新。其实,反向抵押只是解决了“养老钱”问题,离真正意义上的“养老”相去甚远,丝毫不影响儿女尽孝与陪伴。只要老人和儿女在尊老敬老、健康长寿上相向而行,“以房养老”就有望走出“小众”困境。
来源:山东商报
作者:张玉胜
编辑:黄靖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