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评论员周钢
据河南洛阳市伊川县官方微博18日通报,近日,伊川县发生16路公交车不认老年证,老人们组团蹲坐在路中阻挠驾驶事件。经伊川县交通局调查,因16路公交车(豫CP2523)当时乘车人员多,拒载持有老年证的老年人,从而导致老年人拦车。针对此事,已给予当事车辆豫CP2523罚款200元,司机停车学习三天、写出书面检查的处罚。
无论依据法律条款,还是地方政策,城市公共交通为老年人提供优待和照顾,乃是保障老年人权益的起码要求,理应落到实处。当这样的权益需要一群老者以孱弱身躯拦路抗争,任何对“优雅老去”的美好希冀都会变得暗淡无光。
一边是对尊老敬老的疾呼,一边却是老年人的合法权益被肆意漠视,伊川县这名拒载持证老人的涉事司机受到相关处罚,无疑是咎由自取。然而,从现实来看,寄望于用处罚手段“杀一儆百”,恐怕并不能根治公交车拒载老人这一顽疾。事实上,这并不是伊川县的公交车头一次拒载持老年证的老人。2018年6月3日,伊川县一位老人持老年证坐公交车时,曾被司机和售票员辱骂并强轰下车,当时即有相关人员受到处罚,涉事公交公司经理亦被免职。而在其他一些地方,类似的事件同样屡见不鲜,光是2018年以来,陕西商洛、江西都昌、陕西城固等地就相继发生过城区公交车拒载老人事件。
在舆论的愤懑与谴责之下,并不难见到地方主管部门对拒载事件的处罚举措,但那些紧握公交车方向盘的双手显然不是先天就缺乏“道德的血液”,更需正视的应是解决公交线路的效益问题与老年人免费乘车福利之间的冲突。
在诸多拒载事件中,要么是涉事司机顾虑老人独自乘车带来“意外之灾”,要么则是承包公交线路的运营者于经营压力之下“舍义取利”。但无论何种情形,倘若最终会让本应享受优待的老年群体陷入无助,都只能说明既有的管理模式与经营模式经不起老龄化程度加剧的现实考验。鉴于此,是基于大数据统计,将公交驾驶员的考核与老年乘客实际承载人次挂钩,实行以奖代罚,还是一改以往“大锅饭”式的运营补贴,对老年乘客实行“多运多补”;抑或破釜沉舟,由政府收回私人承包线路经营权,甚至将老年人乘车福利货币化,这些选项都比单纯的事后处罚更具价值。
来源:快乐老人报
作者:周钢
编辑:黄靖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