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士上门服务需求巨大
步入老龄社会,登门入户的护理服务成为许多家庭的需要。随着“互联网+医疗”的兴起,一些地方近年出现了“共享护士”之类的服务,在满足部分需求的同时,也引发不少争议。12日,国家卫健委发布《“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工作方案》,确定在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广东省6省市进行规范化的“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备受关注的“护士上门”业态或将迎来变局。(摘编自新华社、《南方都市报》《人民日报》《工人日报》)
背景老年人对上门护理需求激增
家住北京丰台区菜户营桥的熊欣蕊,为了帮助母亲康复,在去年就接触到了提供护士上门服务的“乐护服务平台”。
“妈妈84岁肱骨骨折,到底怎么做康复,我们试了不少办法。”熊欣蕊说,最开始想去医疗条件好的疗养院住一阵,其次是去医院的康复中心住院,最后是去医院康复门诊就诊。住疗养院,老人不愿意独自生活;住医院病房,她休息不好,也吃不习惯;反复跑门诊,她身体吃不消,家里人手也不够。经过全家协商,最后决定请人上门护理。
“‘乐护’派来的护士懂康复锻炼,还会做心理辅导,如今妈妈恢复得不错。”熊欣蕊说,“我觉得护士上门,方便了许多行动不便的病人,使他们能够在家休养、治疗和训练,更有利于康复。”
熊欣蕊的母亲只是一个缩影。据国家统计局统计,截至2017年底,我国60岁及以上人口数为2.4亿人,占总人口的17.3%。而我国患有慢性病的老年人有1.5亿人,占老年人总数的65%。据第四次中国城乡老年人生活状况抽样调查,全国失能、半失能老年人约有4063万人,占老年人口的18.3%。中国保险行业协会《2017中国长期护理调研报告》指出,老年人群体存在较显著的护理服务缺失,面临专业护理服务难求的问题。
北京市西城区陶然亭的赵恒英老人做完髋关节置换术后,行动不便,由于有强烈的康复护理需求,必须经常去医院。“老爷子80岁,160斤,我们兄弟3个得先把他从5楼家里抬下去,再找好车送到医院,等做完护理再抬回家。”赵迪是赵恒英的孙子,每次为了送爷爷去医院,他们兄弟几个没少费心,一去一回,大家都得请一天假。
“一个行动不便的老人进医院,至少要三四个人照料,我看也就像我家这样的能做到。子女多而且都在老人身边的家庭越来越少了。”赵迪说。
市场互联网医疗成为开发热点
面对庞大的需求,资本市场的嗅觉无疑是敏锐的。
去年年中,媒体即报道,在北京、上海、广州、福州、西安、济南等多个城市均出现了与“乐护”类似的服务平台。事实上,早在2016年,一款名为“金牌护士”的APP就正式上线,其中“护士上门”就是其主打产品,这一大类下提供的服务包括上门打针输液、静脉采血、外科伤口换药、灌肠、吸痰导尿、鼻饲护理及指导等10多项。金牌护士最初的运作跟“优步”“滴滴”等网约车平台有些类似:这边患者根据需求下订单,那边护士抢订单。后来为了保证服务的专业到位并控制风险,改变为系统派单模式。
据不完全统计,光是2018年,以“共享医护”“护士上门”为定位的医疗应用软件就陆续上线了近20个。这些平台的“网约护士”大多来自公立医院,利用业余时间在平台接单兼职。还有一些则是在卫生学校取得相应资质的学生,由老师在线指导开展服务。在济南,“医护到家”平台有约300名护士注册;在福州,“健护宝”平台已有500多名护士注册。
在服务价格方面,各大平台并无统一的定价标准,总体来看,护士上门服务的费用要比医院门诊高出不少,一般相当于医院价格的5~8倍。以“医护到家”为例,上门打针、拆线等服务费为139元一次,护士陪诊服务费为198~208元一次不等。在“健护宝”平台,护士的交通费为100元左右,护理费根据服务类型从10元到100多元不等。
对此,有患者认为这样的定价水平还是偏高,但也有一些患者表示,预约护士上门服务省去了自己坐车和排队的折腾,也省了交通费,总体还算能够接受。
痛点医疗安全和质量难有保障
30岁的赵飞是济南某三甲医院一名院前急救护士。从2017年开始,他就利用业余时间在“医护到家”平台上接单,为患者提供上门护理服务。如今,他已是“医护到家”济南片区的护士长。
赵飞说,上门服务一单,他的收入大约100元,在平台注册以来已有数万元的收益。不过,在他看来,目前的“网约护士”绝大多数是以兼职方式进行,可以说是处于一种“打游击”的状态。毕竟,按照卫生主管部门此前发布的相关执业规定,护士要在医院注册,并在指定的医院服务,“网约护士”进行院外上门服务与此相悖。他还直言,目前“网约护士”平台尚无统一的服务规范标准,为规避医疗纠纷的风险,有些护士上门服务时会用录音机或者手机录音、录像。
在福建省护理学会秘书长郑翠红看来,“网约护士”确实解决了很多老人就医难的问题,减轻了养老压力,但它仍然是一把双刃剑。比如,护士上门的行业标准尚未统一、风险规避制度缺乏等,这就使得护士在服务过程中难以保证自己操作的安全性,服务过程中一旦出现意外,特别是术后病人,稍有不慎,就会导致无法预料的后果。此外,很多平台运营者的医疗专业程度也难以确定,他们对风险的预估难免有失准确。有些平台为了追求业绩,过分看重护士注册人数规模,忽视服务质量管理,从而埋下安全隐患。
一些业内人士也表达了担忧。一方面,目前从事上门服务的“共享护士”多为年轻女性,人身安全方面,如何保障?另一方面,由于大多数“共享护士”是自行注册,其挂靠的医院并未直接参与,若出现医疗纠纷,又由谁来负责?此外,上门护士若因自己所在的医院临时加班而取消订单,消费者的权益又该如何维护?凡此种种,皆有待明确的规范。
新政解读
根据国家卫健委此次发布的《“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工作方案》(下称“试点方案”),即将在京津沪等6省市试点“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期限为2019年2月至12月。按照计划,6个试点省份将于2月25日前向国家卫健委报送实施方案。
焦点一:“网约护士”须由实体医疗机构派出
试点方案明确,“互联网+护理服务”主要是医疗机构利用在本机构注册的护士,依托互联网等信息技术,以“线上申请、线下服务”的模式为主,为出院患者或罹患疾病且行动不便的特殊人群提供的护理服务。
“对企业来说,不再是做个APP就能提供服务;对患者来说,不再是网络上填一张申请表就可以预约护士上门。”试点方案制定参与者、国家远程医疗与互联网医学中心暨中日医院远程医疗中心主任卢清君说,按照试点方案,今后提供“网约护士”服务的主体必须是医疗机构,而且要在试点地区内经卫生主管部门批准后,拿到试点许可,才能提供服务。也就是说,试点医疗机构可以自主开发互联网信息技术平台或者与具备资质的第三方信息技术平台建立合作机制,但护士不能以个人的身份去提供服务,现有互联网企业自己开办的“护士上门”业务将受到很大影响。
焦点二:患者接受服务前须在医疗机构首诊
试点方案提出,“互联网+护理服务”重点针对高龄或失能老年人、康复期患者和终末期患者等行动不便的人群,提供慢病管理、康复护理、专项护理、健康教育、安宁疗护等方面的护理服务。
国家卫健委医政医管局副局长焦雅辉表示,试点地区可结合实际,在调查研究群众服务需求,充分评估环境因素和执业风险的基础上,组织制订本地区“互联网+护理服务”项目。原则上,服务项目以需求量大、医疗风险低、易操作实施的技术为宜。
为了规范“互联网+护理服务”行为,试点方案规定,医疗机构在提供“互联网+护理服务”前对申请者进行首诊,对其疾病情况、健康需求等情况进行评估。经评估认为可以提供“互联网+护理服务”的,可派出具备相应资质和技术能力的护士提供相关服务。并且,医疗机构派出的注册护士应当至少具备五年以上临床护理工作经验和护师以上技术职称,能够在全国护士电子注册系统中查询。
卢清君认为,让患者先到医院进行线下首诊非常必要,今后通过线下首诊,医疗机构可以提前知道护理内容、患者病况,医护人员也可以在确认患者身份、病情后才上门服务,保护医护人员人身安全。
焦点三:机构应与患者签订协议和知情同意书
为了保障患者与“网约护士”各自的权利,试点方案明确,试点医疗机构实施“互联网+护理服务”,应当与服务对象签订协议,并在协议中告知患者服务内容、流程、双方责任和权利以及可能出现的风险等,签订知情同意书。同时,畅通投诉、评议渠道,接受社会监督,维护群众健康权益。
为防控和应对风险,试点方案还提出了一系列的技术手段和措施,包括:试点地区和试点医疗机构可以要求服务对象上传身份信息、病历资料、家庭签约协议等资料进行验证;对提供“互联网+护理服务”的护士资质、服务范围和项目内容提出要求;互联网信息技术平台可以购买/共享公安系统个人身份信息或通过人脸识别等人体特征识别技术进行比对核验;试点医疗机构或互联网信息技术平台应当按照协议要求,为护士提供手机APP定位追踪系统,配置护理工作记录仪,使服务行为全程留痕可追溯,配备一键报警装置,购买责任险、医疗意外险和人身意外险等。
焦雅辉强调,护士在执业过程中应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职业道德规范和技术操作标准,规范服务行为。服务过程中产生的数据资料应当全程留痕,可查询、可追溯,满足行业监管需求。
对于民众普遍关心的“网约护士”收费问题,试点方案明确试点地区应当结合实际供给需求,发挥市场议价机制,参照当地医疗服务价格收费标准,综合考虑交通成本、信息技术成本、护士劳务技术价值和劳动报酬等因素,探索建立价格和相关支付保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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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快乐老人报
编辑:黄靖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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