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近日举行的2018中国国际老龄产业高峰论坛上,民政部相关负责人表示,为落实“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的目标,民政部门计划用三年时间,基本建立全国统一的养老服务质量标准和评价体系,完善养老服务质量治理和促进体系,推动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总体水平得到显著提升。
在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的背景下,提高养老服务质量,关系2.4亿多老年人口特别是4000多万失能、半失能老年人的晚年幸福。尽管国家标准委在2017年末发布了《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但该国标实际上只是对养老机构的服务资质、服务项目等方面提出了最低要求。由于不同养老机构的服务主体、从业经验、人员及资金实力等参差不齐,那么,在养老机构具备基本质量的基础上,加快实现养老服务质量评估的规范化、标准化着实必要。
当然,养老服务的生态远远不是机构提供服务、政府加以监管这么简单,只有政府主导、市场配置、民众参与三者相互配合、共同作用,包括机构养老、社区居家养老等在内的公共养老服务方可良性运作。只不过,在具体实践之中,民众作为公共养老服务的享受主体,却往往未必赋予个体需求的表达权利、公共服务的监督权利与绩效考核权利,只能被动地接受政府和市场提供的养老服务,这在很大程度上导致了养老服务的缺位错位、低质低效。
事实上,为实现对服务机构的有效监管和对服务质量的精准监督,目前已有一些地方在探索民众参与的第三方评估机制。比如,据《北京日报》报道,近日,北京东城区朝阳门街道9个社区就各选出一位居民代表,组成了首批朝阳门街道居民监督管理委员会。今后,他们将对辖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开展情况进行随时抽查监督并打分。而根据东城区居家养老服务的评分体系,居民满意度占到29分。
作为激活市场竞争、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一个缩影,“朝阳门街道居民监督管理委员会”已然显现出“官民共治”型评估体系的示范价值。因此,要促进养老服务业健康发展,完全可以通过完善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建立民众参与养老服务评估考核的体制化渠道,引导公民个人、社会团体、民间组织、新闻媒体、专业评估机构等第三方通过一定的法定程序和途径,以直接或间接、正式或非正式的形式参与到养老服务的质量评估中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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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快乐老人报
作者:彭杰
编辑:黄上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