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8日早上8时,罗某在湘潭市繁忙的湘江大桥上,竟然驾车越过双黄线掉头。视频截图
早高峰,繁忙的湘江大桥上,双向车多,竟然有一台小车越过双黄线掉头,两条车道因为这台车的举动通行缓慢。而当民警拦下这台车一查,车没有牌照、人没有驾驶证,是台老年代步车。
日前,湘潭四部门联合发文,在全市范围内对电动三轮车、四轮车进行综合治理。
开老年代步车
面临扣车和拘留
1月18日早上8点多,正值早高峰,湘潭三大桥上双向车多,而一台行驶中的红色小车突然停了下来,在桥面越过双黄线慢慢掉头,对向车道的驾驶员看到这一幕赶紧踩刹车停下,一时双向紧挨着中心线的车道都因为它通行缓慢。还有几台车紧挨着通过,看上去非常危险。
湘潭交警指挥中心立即指派执勤交警对该车进行查扣,执勤交警迅速赶至现场,引导该车靠边。而驾驶员下车后,两手往身后一放称:“我没有上牌!也没有驾驶证!什么都没有!”
驾驶员姓罗,老年代步车是他花费一万多元买的,“不用驾驶证的,还不用买保险。” 事发当天,罗某开车打算送孙子去幼儿园,没想到对车辆操作不熟悉,转弯时失败,一路开到了桥上,为了节约时间,他在三桥桥面掉头。
民警介绍,罗某购买的老年代步车是电力驱动的四轮电动车,外观与普通微型汽车相近。按照该类型四轮电动车的技术参数,应属于机动车。根据规定,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必须到公安机关车辆管理部门申领机动车号牌,未申领号牌上路行驶属于违法行为。该类型四轮电动车由于未进入国家发改委允许申领机动车号牌的相关公告目录,因此不可能取得号牌,也就不可能取得合法上路的资格。
罗某的驾驶证是准驾车型为二轮摩托车的E证,准驾不符。罗某因驾驶未依法进行注册登记的机动车上路行驶,将面临罚款200元的处罚,并扣留车辆;因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将面临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驾驶证记12分,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
电动代步车不能上路行驶
勿信商家虚假宣传
民警介绍,老年代步车车辆设计不合理、工艺简单、材质低劣,质量没有保障,达不到正常上路车辆标准,违法上路容易发生危险。
2020年12月9日,湘潭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联合发布通告,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对电动三轮车、四轮车进行综合治理。该通告自今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今年以来,湘潭交警全力配合湘潭市电动三轮、四轮车专项整治工作的开展,依法加大对电动三轮、四轮车违法行为的查处打击力度,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湘潭交警再次提醒,电动代步车不属于交通工具,不能上路行驶。不要轻信老年代步车“不用挂牌、不用考驾照”等虚假宣传,不购买、不驾驶、不改装、不乘坐老年代步车。作为子女,更不要把“老年代步车”当作礼物送给老人。
编辑:黄靖康
作者: 虢灿 凌玉霞 通讯员 王梓霖
来源:三湘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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