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医保局近日印发《关于优化生育保险经办服务有关事项的通知》称,9月1日起,对参保人员申领生育保险相关待遇,不再收取生育服务证、再生育服务证、结婚证。目前,不少地区对非婚女性申领生育保险的限制已悄然放开。
生育保险包括生育医疗待遇及生育津贴两部分。多年来,一些女职工生育却因未婚、意外被裁等原因,无法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去年8月,国家医保局待遇保障司副司长刘娟针对领取生育津贴的门槛问题回应称,只要履行了生育保险的缴费责任,国家层面在待遇享受方面是没有门槛的。
目前,已有多地放开对非婚女性申领生育保险的限制。湖南省株洲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7月12日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生育保险待遇申领材料的通知》,明确规定株洲生育保险待遇申领材料不再需要结婚证和准生证。此外,广东、上海以及江苏徐州、山东威海等地也已明确申领生育保险与结婚登记脱钩。
需要指出的是,此前,四川、陕西、广东、福建等地已放宽了生育登记的结婚限制。(摘编自澎湃新闻)
来源:快乐老人报
编辑:武维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