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民胡女士向记者反映,其父亲在入住深圳养老护理院6天后在院内摔倒,送医住院16天后抢救无效身亡。胡女士称,其父亲当晚摔倒后深圳养老院未及时处理伤情,送医后该院不闻不问,其父亲去世后该院也一直在推卸责任。
老人入住养护护理院6天后摔倒导致身亡
胡女士称,其父亲在2021年9月30入住深圳市养老护理院(简称深圳养老院),10月6日晚摔倒。当晚摔倒后由养老院医生检查过身体,10月7日上午胡女士接到深圳养老院姚医生的电话,告诉她老人昨晚两三点钟摔倒,已检查过身体没什么问题。10月7日下午又接到深圳养老院姚医生电话,说其父亲发烧。
得知父亲发烧后的胡女士立刻来到深圳养老院接父亲到北京大学深圳医院检查,10月7日当晚,老人住进ICU监护室,治疗16日后,抢救无效身亡。
胡女士给记者看了其父亲的死亡小结,小结上显示,入院诊断为:1.双侧额叶及右侧颞枕叶多发控裂伤;脑室积血;气颅。2.蛛网膜下腔出血。3.右侧额颞顶枕部及左侧颞额顶部硬膜下积血。也可以看到10月16日,胡女士父亲突发心率下降至20-30/分,有过一次心肺复苏。10月18日,再次出现心率下降,因预后极差, 家属签字拒绝抢救。10月23日,胡女士父亲临床死亡。
胡女士父亲死亡小结
入院前曾做体检和身体调理
“我父亲患有阿尔茨海默病,为方便更好地照顾老人,我们通过民政局申请入住深圳养老院。在深圳养老院评估的是最重级别持续性看护,每个月需要交1万多块钱,我还按照深圳养老院的要求单独请了一个护工。护工告诉我,当天晚上她睡着了,醒来我父亲就躺在地上了。”胡女士说。
记者了解到,深圳市养老护理院是由政府全额投资兴建的首家市级养老护理院,定位为福利性新型改革事业单位,优先保障全市“三无”、重点优抚低保、经济困难、失独及独生子女三级以上残疾的,不能自理、不能完全自理长者的养老服务需求。
胡女士告诉记者,其父亲入住深圳养老院前,曾到北大医院住院调理过一个月,8月在社康做的体检也是合格的。
胡女士父亲9月北京大学深圳医院出院证明
从胡女士父亲9月出院证明上可以看到,胡女士父亲9月11日入院,9月30日出院。以“记忆力下降2年余,双下肢乏力 浮肿1月余”入院,既往糖尿病病史20余年 ,2021年1月于北京大学深圳医院行右侧髋关节置换术,术后恢复可。入院诊断为:记忆力下降查因:阿尔茨海默病?2双下肢乏力浮肿查因3.脑萎缩4.脑动脉硬化5.2型糖尿病6.右侧领关节置换术后。出院诊断为:1.认知障碍:阿尔茨海默病?2.焦虑抑郁状态 3.右侧额叶微小出血灶 4.脑萎缩 5.脑动脉硬化6.2型糖尿病7.右侧髋关节置换术后。
胡女士称,通过了深圳养老院的评估才可以入住深圳养老院。入住深圳养老院前,首先要在民生在线网上申请,然后根据网上时间去医院或者社康评估、轮候,最后轮候到了深圳养老院会通知做体检,然后再到深圳养老院做评估,最后入住。
“入住深圳养老院后,为了更好的照顾我父亲,深圳养老院要求我请一个护工。我就请了北大医院的护工来看护。即使我找了护工,也不能免除他们的责任,我请的护工只是辅助他们。”胡女士说。
送医后深圳养老院一直不闻不问,还一直推卸责任?
10月7日晚,胡女士的父亲住进了深圳北大医院的ICU至10月23日,期间多次抢救,最终抢救无效身亡。
胡女士表示,其父亲住院期间,深圳深圳养老院一直不闻不问,只在10月11日左右,深圳养老院的王副院长打了一个电话过来询问情况。
““后来基本上是我不找他们,他们就不找我,而且一直在推卸责任。”胡女士说,“我后来再深圳养老院的家属群里说了下情况,然后王院长才打电话过来致歉,但是他们一直不承认是他们的管理有问题。”““去年11月份,我打电话到12345投诉,深圳养老院的人才和我联系,给了我一个简短的处理意见。”胡女士说。
对此处理意见,胡女士表示并不满意。她称,此意见并没有承认深圳养老院看护失责,也未道歉,更没有对相关人员进行处分。
记者了解到,2021年12月19日,胡女士和深圳深圳养老院的院长、副院长在深圳养老院见面沟通。
“他们想私了,让我提要求,我说私了的话就是钱的问题了,我说一个人命你们觉得值多少钱?可以用钱衡量吗?这是面谈的时候,让我提一个数字,我说了120万。”胡女士说,“他们整个过程没有诚意,也没有歉意,我知道他们是不可能同意的,一直在说没有管理上的问题,一直让我提要求。”
胡女士向记者描述后来深圳养老院与其沟通情况,“后来王院长又打了几个电话给我,说他们压力很大,只能通过法院他们才能拿到钱赔偿,也没说想赔偿多少,只说只能负责保险那块。我告诉她我都可以的,我可以通过法院来判定,这个赔偿是固定的,但是深圳养老院的管理责任不能免除。”
“后来王院长又打电话,说可以提供养护优惠券,反正就是不想赔偿的意思。我同他们说,我不要钱,只要个说法。”胡女士说。
胡女士表示,其父亲患有阿尔茨海默病,夜晚有走来走去的行为,为防止意外发生,她同意深圳养老院可以对父亲进行一些必要的捆绑,但是送进医院的时候发现其父亲的大腿部位有捆绑导致的外伤,发红发肿,皮肤有些溃烂。
“那天早上10点多打电话给我只说摔倒了,还说老人晚上不睡觉,是不是要送康宁医院调理一下。但是下午我父亲就发烧了。”
民政局:目前正在核实情况
就胡女士所述情况,记者致电深圳深圳养老院,深圳养老院林院长表示,目前民政局已受理胡女士的投诉,深圳养老院不接受采访。
胡女士告诉记者,她曾多次打电话到12345投诉,投诉后深圳养老院才与她联系沟通。2022年1月11日她写了邮件到民政局信访投诉。
记者致电民政局了解情况,民政局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民政局目前正按照信访条例相关规定开展工作,已正式受理了信访人胡女士所提交信访事件,正在核实情况,预计本周将给胡女士回复。
律师看法:先看是否履行合同义务
老人摔倒后送医去世,深圳养老院有责任吗?记者联系了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郑博恩律师,郑律师指出,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郑律师表示,该事件中,深圳养老院是否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应当先看双方签订的合同中对深圳养老院义务的要求,深圳养老院是否有不完全履行自己义务的行为。如果合同中并没有对这部分行为如何履行进行约定,或者是约定不明确的情况下,则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方根据该老人摔倒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选择请求对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来源:奥一新闻
作者: 李媛
编辑:武维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