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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养老设施应建好 鼓励团体个人创办养老机构

来源:河南日报 作者:朱霆 编辑:黄靖康 2019-04-09 11:0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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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中国进入老年化社会,城乡老年人逐步增多。为了方便老年人就近参加各类活动,丰富晚年生活,笔者以为,今后城市、乡镇政府在规划新建居住区时,要考虑在小区规划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同时,也要出台政策,鼓励街道社区居委会、社会团体或者个人创办养老服务机构。

小区有了养老服务设施或者建立了养老服务机构,就能够就近方便老年人参加各类活动,如参加打牌、健身、读书学习等文体活动;或者参加各类文明实践活动;或者参加集体就餐。提倡和营造尊老、敬老、助老的良好社会氛围,做好城乡社区老年人服务工作是件利国利民的好事。

笔者认为,各地在新建居住小区的同时,要统筹安排,合理规划,引导开发商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鼓励社会团体和个人建立诸如“托老所”“养老院”“居家养老服务”等养老服务机构或者配套设施,可以让居住在这里的老人离家保持“一碗汤”的距离,不再出“远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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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朱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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