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评】本报特约评论员赵志疆
据《青岛日报》报道,日前,山东青岛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联合多部门出台《老旧楼院整治管理标准》,为当地老旧小区整治管理划定了17条新标准,相关内容涉及安防消防、公共卫生、环卫配套、管线布设、标识引导、商业布局等方面。
几乎所有城市都有大量的老旧小区,改造老旧小区,不仅是改善城市形象的需求,同时也是提升市民生活品质的必然要求,因此被许多城市列入民生实事,当做民心工程来推进。不过,在实际操作中,基于更新形象的直接诉求,老旧小区改造很容易将重点放在硬件的提质改造上,而忽视居民对公共服务的长远需求。
事实上,从青岛市最新出台的老旧小区改造相关标准来看,主要内容也集中于硬件的升级与环境的美化上。而这在当前各地老旧小区提质改造的热潮中,恐怕并非孤例。并不是说老旧小区的亮化工作不重要,但能不能在改造方案中因地制宜把文化教育、看病就医、养老助残等公共服务通盘考虑进来,补齐短板,补强弱项,显然同样“兹事体大”,并考验着政府的魄力。比如,在北京市出台的《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作方案(2018-2020年)》中,除了提出了“六治七补三规范”的改造思路,更是明确,要梳理老旧小区周边的空间资源,优先配建养老和社区活动中心等便民设施。对无法独立建设公共服务设施的,可根据实际情况,利用疏解整治腾退空间,就近建设区域性公共服务中心,辐射周边多个老旧小区。
当然,老旧小区改造厚此薄彼的深层次原因,乃在于缺乏强有力的制度规范。此前,全国有15个城市自2017年底就启动了老旧小区改造试点,但截至目前,有关部门仍未出台可在更广层面推行的老旧小区改造规范或标准。就在近日,国家发改委等18部门发布了关于印发《加大力度推动社会领域公共服务补短板强弱项提质量促进形成强大国内市场的行动方案》,其中涵盖托幼、上学、就医、养老等多个社会关注领域。这其实对于老旧小区改造也颇具启发,无论地方版还是国家版的老旧小区改造方案,都理应凸显对公共服务的重视,这也是新一轮老旧小区改造的应有之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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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快乐老人报
作者:赵志疆
编辑:黄靖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