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彬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助力精准扶贫显实效

来源:西部网 作者:孙俊峰 编辑:周娜 2018-10-12 09:3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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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保障作用,今年以来,彬州市人社局以建档立卡未标注脱贫的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体为主要抓手,把困难群体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作为精准扶贫的重要举措全力推进,截至目前,全市9335名16-59周岁三类困难群体应保尽保,一个不漏地参加城乡居保;3445名60周岁以上三类困难群体应发尽发,一个不少地领取养老待遇,受到广大群众普遍称赞,真正做到减负担、助养老、显实效、暖人心。

  一是落实政策,加大代缴力度。市委、市政府紧盯贫困群体参保这个关键,制定出台了困难群体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府兜底代缴保费政策,明确从2018年起,对建档立卡未标注脱贫的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体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由政府全部为其代缴最低标准(每年100元/人)养老保险费,进一步减轻贫困人员参保缴费负担,确保困难群体应参尽参,助力贫困人口精准脱贫。

  二是提高标准,足额发放养老金。从2018年1月1日起,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再提高23元,提高后达到每人每月128元,老年群体有了更高的满意度,更多的获得感。十年来,全县累计发放养老待遇3.99亿元,4.3万农村老年居民累计人均领取待遇9280元,为老年农民提供了基本养老保障,使贫困人员老有所依,老有所养,幸福感显著增强。

  三是精准识别,全力核准信息。以市扶贫办精准扶贫数据平台数据和民政局低保、特困人员数据为基础,比对城乡居保管理系统,逐一排查比对,以村为单位建立台账,形成各镇(办)符合参保条件的困难群体详细统计数据、人员名单。对已参保的在业务系统精准标识;对未参保的困难群体进行精确统计、列表标注,及时反馈到各镇(办)宣传核实、督促参保、身份维护;对60岁以上但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重点摸排,找出原因,认真核实,上门收集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按规定即时办理享受城乡居民养老待遇,使群众及时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增加家庭收入。

  四是强化宣传,调动参保积极性。市人社局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新闻报纸、微信短信等宣传媒体大力宣传养老保险政策,印制了大量宣传彩页、告知单、一封信,下发到各个镇(办),并分发到各个村组,组织相关人员进入贫困户家里宣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扶贫代缴、提档多缴相关政策,切实把好政策原原本本向老百姓讲清楚,让困难群体家庭适龄人员全员参保、应保尽保。同时加强舆论引导和舆情监测,形成合理预期,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五是协同发力,增强扶贫成效。加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与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等社会救助制度的统筹衔接,“十三五”期间,在认定农村低保和扶贫对象时,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暂不计入家庭收入。在享受相关待遇时按照只叠加、不扣减、不冲销的原则,做好相关制度衔接,保证更多收入来源,形成齐力效应,增强扶贫力度。

  六是搭建平台,提供便民服务。今年来,市城乡居保中心积极协调,克难攻坚,在合作银行的大力支持下,开通试点应用“助农E终端”选档直缴保费模式,打造参保登记、保费缴纳、待遇领取、信息查询、年检认证“五个不出村”,提升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新模式,实现不出村办理城乡居保所有业务,让群众直观体验和感受服务效果,全力助推打赢脱贫攻坚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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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西部网

作者:孙俊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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