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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再上调

来源:快乐老人报 作者:贺银河 编辑:周娜 2018-09-27 14:5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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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再上调,落实农村留守老年人赡养与关爱服务中家庭主体责任……最近,我省与部分市州出台了一些新的民生政策,与很多人密切相关。

  居民基础养老金至少提标18元

  省人社厅、省财政厅近日联合发布《关于2018年提高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通知》,明确从2018年1月1日起,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统一提高18元,即由原每人每月85元提高至103元,其中:中央基础养老金在原每人每月70元的基础上增加18元;省级基础养老金维持原我省自行提标标准每人每月15元。此次调标工作将于9月30日前完成。

  《通知》鼓励各市州、县市区结合本地实际和财政承受能力情况,在国家和省最低标准基础上适当增加本地区基础养老金标准,所需资金由当地财政负担。国家和省规定提高的基础养老金金额,各地不得冲抵或替代自行提高的基础养老金。

  重病老人至少应有1名赡养人照料

  省民政厅、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等多部门近日联合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将通过摸清农村留守老年人基本情况,建立信息台账与定期探访制度,落实农村留守老年人赡养与关爱服务中家庭主体责任。

  该意见指出,家庭是农村留守老年人赡养和关爱服务的责任主体。子女或其他赡养人要依法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扶养人要依法履行扶养义务。赡养义务人因外出务工等原因不能履行赡养义务的,应委托亲属等其他有能力的人代为照顾并妥善安排老年人生活,同时向村(居)民委员会及时、如实报告去向、联系方式等信息。对患有严重疾病、丧失自理能力的老年人,家庭内部应确定至少1名赡养义务人在家照料。

  株洲:统筹区外住院自付比例下调

  《株洲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近日发布,从9月起,该市参保人员转诊转院至统筹区外医院住院,其住院医疗费用先个人自付由此前的20%下调至10%。不过要提醒的是,参保人员因病情确需转诊转院治疗的,应按逐级转诊转院的原则办理转诊转院手续;转往市外住院治疗的,须经市内具备转诊转院条件的协议定点医疗机构同意并办理转院手续,方能进行联网直接结算。

  另外,根据该《办法》,参保人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起付标准以上、3万元(含3万元)以下的费用个人自付比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三类收费标准医院、二类收费标准医院、一类收费标准医院分别为8%、10%、12%、14%;3万元以上、10万元(含10万元)以下的个人自付比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三类收费标准医院、二类收费标准医院、一类收费标准医院分别为5%、7%、8%、9%。退休人员按以上自付比例的70%执行。

  常德:234种疾病按病种付费管理

  常德市医保政策调整情况新闻发布会近日召开。今年1月1日起,常德市本级职工医疗保险大病互助报销限额由原来的20万元提高到30万元,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的报销比例统一调整为94%;今年3月1日起,常德将胆结石腹腔镜手术等234种疾病纳入按病种付费管理;今年5月1日起,常德特殊病种门诊医疗费用支付范围由26种增加至41种,并且特殊病种患者住院治疗调整为每住院一次扣减一个月的特殊病种门诊医疗费用支付额度。

  另外,常德市今年扩大了特药品种和限定支付范围,格列卫、格尼可等33种特殊药品纳入常德市本级职工医疗保险特药待遇支付范围,主要涉及白血病、肠胃间质瘤、肺癌、乳腺癌等病种。

  浏阳:全省率先启动就医“一卡通”

  浏阳市近日在全省率先启动就医“一卡通”,居民到浏阳市内各公立医院看病不再需要办诊疗卡,只需一张身份证或社保卡,医院之间的检验报告也可互通。下一步,浏阳将继续创新探索“互联网+健康医疗”,加快“一卡通”平台与省会健康信息平台、医保信息平台的对接互通。(整理/本报记者 贺银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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