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与观念的改变,近年来,越来越多的老年人选择出门旅游。在享受大千世界快乐的同时,由之引发的问题也逐渐暴露出来。为了保障老年人旅游权益,官方与企业都在寻求“老年游标准”的制订。老年游应该有什么样的标准?该如何去执行?有了标准,老年人就能放心出游吗?
(6月26日《北京晚报》)
不可否认,组织游客出行,本就具有较高的安全风险,老年人又是高风险人群,一般的旅游公司,不具备保证老年人安全出行的能力,为了降低成本,交通安全、保险手续不完善等问题,都会成为潜在隐患。由此,也令旅行社和保险业的一个“潜规则”浮出水面。一方面,为了规避老年人出游面临的诸多风险,旅行社大都拒收70岁以上的老人。另一方面,70岁以上老人出游,“旅游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不保不赔。
鉴于此,自2016年9月1日起,原国家旅游局批准发布的《旅行社老年旅游服务规范》正式实施,被业界称之为老年游“国标”。“国标”中有很多降低风险、适合老年人的安排,包括不安排清晨深夜出游、控制合适的游览时间、车程时长等。如“连续游览时间不宜超过3小时,可安排一定时间的午休”“连续乘坐汽车时间不应超过2个小时,每个景点应安排充裕的游览时间”等。
因此,规避“老年游”风险,须完善“双保险”机制。一方面,以老年游“国标”的实施为契机,加快相应的硬软件和基础工作的推进。这就要求,旅行社、景区、运输系统、餐饮系统在基础设施方面做出配套,形成服务标准的系统化。另一方面,保障老年游,还需保险业“伴游”。2013年,作为一项优待政策,北京市推出“老年意外伤害保险”,主要经营模式为以商业保险公司为主导,政府托底。除了北京,杭州、上海等地也推出类似的“银发无忧”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项目。期望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项目能够尽快普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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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北京晚报
编辑:黄上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