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评】本报评论员彭臻玉
据《北京晚报》11日报道,北京海淀区的邓女士加入手机聊天群后,经不住自称“中医大师”的人每日推荐,在平台直播间购买了宣称有“神奇功效”的高价保健品,货到付款需近3万元。快递小哥赵建忠发现异常后及时报警,民警快速到场劝阻,最终守住了老人的钱袋子。
比起其他涉诈涉骗案件中动辄数十上百万元的涉案款项,该报道中得以“紧急止付”的3万元虽然数额不多,但因为故事发生在一名快递员与一名老人之间,无疑让事件本身的稀缺性增加不少。此种良性互动,可以说是陌生人社会之幸,亦是老龄化社会之幸。在老年人上当受骗案例层出不穷的当下,这样的活雷锋,完全值得褒奖。
近年来,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手段不断翻新,花样层出不穷,愈发具有欺骗性,尤其是针对老年人的电诈犯罪,值得高度关注。在这类案件中,电诈犯罪分子往往以投资养老产业、销售收藏品或保健品、提供老年人诊疗服务等为名,对老年人实施诈骗。为全面筑牢反诈“防火墙”,除了进一步加强反诈宣传,加大预警劝阻和追赃挽损力度,加大对涉诈违法犯罪行为惩处力度,更需要推动构建全链条反诈、全行业阻诈、全社会防诈的打防管控格局。
值得一提的是,在凝聚全民反诈合力方面,目前已有江苏无锡、南通等地出台了市级层面的奖励办法,对参与防范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有功人民群众实施专项奖励;南京市、常州市更是将积极参与阻止、举报电信网络诈骗的多种情节纳入了见义勇为奖励范围。就在11月8日,据常州市有关部门通报,今年以来,当地依据《常州市“全民反诈”见义勇为奖励办法》,共表彰奖励银行工作人员、快递小哥、出租车司机等有功人员203人次,发放奖金34.96万元。
不难看出,积极的反诈探索,对于激发群众反诈积极性,提升反诈治理效能,大有裨益。这样的反诈激励机制,具有物质激励和精神激励的双重属性,既给民众参与反诈的相关行为“正名”,也拓展了见义勇为行为的外延,于法于情于理都有推广价值,值得各地学习借鉴。
来源:快乐老人报·红网老年频道
作者:彭臻玉
编辑:武维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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