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中国老龄协会在北京发布2023年度全国老年人权益保护典型案例。发布的10个典型案例中,有适老化改造、老年人再就业和争取孙子女探视权的民事案件,也有侵害老年人个人信息安全的案件,具有一定的典型性、代表性。
这些典型案例中,有一起案例涉超龄农民工的保险权益。65岁进城务工人员何某,在2022年3月31日,骑电动车至某科技公司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导致身体多处骨折。经交警部门认定,何某对事故的发生承担次要责任,后何某被县人社局认定为工伤。原告某科技公司认为,公司与何某未签订劳动合同,县人社局《工伤认定决定书》违背客观事实,且何某发生交通事故受伤时63周岁,已超法定退休年龄,不符合作为劳动关系主体的条件,被告县人社局作出的行政决定缺乏法律依据,遂诉至法院,请求法院撤销其《工伤认定决定书》。
法院认为,虽然何某未与科技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但工资往来和有关证据能够证明双方存在事实劳务关系。何某系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农民工,尚未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何某符合工伤认定的主体条件,用人单位应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因此,原告要求撤销该《工伤认定决定书》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驳回某科技公司的诉讼请求。
此案例提醒,进城务工老年人要提高法律和安全防范意识,依法维护自身权益;有关部门要完善老年人再就业工伤保险政策措施,加强监督检查和政策引导;用人单位要根据老年人身体状况合理安排工作岗位,强化安全生产管理,依法保障老年人的劳动就业权利。
发布的案例中,还有一起“银发打工族”人身损害有权获得赔偿的案例。65岁张某根据被告某物业公司工作安排,负责维修、水电和高压电工等工作。张某受物业公司日常管理并领取物业公司发放的劳务报酬,但物业公司未与张某签订劳务合同。张某在更换地下100吨生活用水水箱的进水阀时,因物业公司提供的竹梯横档突然断裂,导致张某摔伤致多根肋骨骨折。经司法鉴定,张某左胸多发性肋骨骨折,评定为十级伤残。物业公司不同意赔偿,认为张某擅自单人操作、未使用铝合金梯的行为不符合安全规范,应当自行承担责任。张某诉至法院,要求物业公司承担赔偿其残疾赔偿金等费用。
法院认为,物业公司作为接受劳务的一方,未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进行有效的安全教育培训。因此,物业公司具有过错责任,应当承担张某摔伤的各类赔偿费用12万元。本案提醒广大老年人在择业过程中要提高法律风险意识,减少参与工作强度大和危险系数高的劳动;保存好用工单位发放的工作证、工资支付凭证等,避免举证困难;有关单位要积极探索老年人灵活就业新模式,促进老年人社会参与。来源:《中国青年报》
来源:快乐老人报
编辑:武维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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