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意外伤害”是指突发事件、意外事故对儿童健康和生命造成的损害,它包括窒息、溺水、车祸、中毒、烧伤、烫伤等等。据不完全统计,意外伤害已成为世界各国0—14岁少年儿童的第一“杀手”。
意外时有发生,若救治不当很可能会造成二次伤害,甚至会延误救命!各位亲爱的家长们,快来学学这些急救常识,关键时刻用得上哦!
1.中毒:指儿童尤其是六岁以内学龄前儿童对任何东西都充满好奇都想放进嘴里尝一尝,如家里随处可见的酒精、84消毒液、樟脑丸、药物、杀虫剂、灭鼠剂、除厕灵等等。
急救处理:首先,迅速远离毒物药物、如果是有机磷农药等可经皮肤吸收的毒物还需立即脱去已被毒物污染的衣物、用肥皂水清洗污染的皮肤;立即予催吐(可以使用勺子压舌根的方法催吐)与口服大量凉白开水;如果服用了84消毒液、清洁厕所的强酸强碱类毒物,切记千万不能催吐、因为它们具有非常强的腐蚀性,食入后可以迅速破坏食道、胃肠道组织,如果盲目催吐可加重食道、胃的损伤,这时可以食入大量牛奶、鸡蛋清等保护消化道粘膜;初步处理后,小心收好并带上被孩子接触的或食入的药物毒物、带上孩子到就近医院就诊进一步处理。
2.窒息-异物卡喉:常见于儿童进食或含异物时嬉笑,打闹或啼哭。由于异物嵌入声门或落入气管,造成幼儿窒息或严重呼吸困难,甚至呼吸心跳停止。
急救措施:(海姆立克法)
1岁以上儿童发现异物卡喉,其海姆立克法与成人相同。即立位腹部冲击法:施救者位于孩子身后,双臂环绕其腰部,一手握空心拳,一手抓住握拳手,双手置于腹部正中线,剑突与脐之间,将拇指测顶住孩子腹部,快速向内、向上挤压冲击孩子的腹部5—6次,直至异物排出。避免压到胸廓和剑突。
1岁以下婴儿,有呼吸道异物,应改为背部拍击联合胸部冲击法。方法为:先将婴儿趴在大人前臂,依靠在操作者的大腿上,头部稍向下前倾,在其背部两肩胛间拍背5次。弱异物未呕出,再将婴儿翻正,在婴儿胸骨下半段,用食指及中指压胸5次,重复上述动作直至异物呕出。
切忌将婴儿双脚抓起吊从背部拍打,否则会增加婴儿颈椎受伤的风险。
3.呼吸心跳骤停:任何原因导致的呼吸心跳骤停。
急救措施:心肺复苏
1)胸外心脏按压(C):在现场判断患儿无反应,应该将婴儿放置硬的平面上立即给予胸外心脏按压。按压频率:100—120次/分,位置:两乳连线与胸骨中线交界处。
婴儿胸外按压的方法:两手指法或双手环抱法
儿童胸外按压的方法:单手(1—8岁)或双手掌根部(8岁以上)
按压频率:按压频率100—120次/分
2)开放气道(A)
打开气道的方法:抬头举颌法
3)人工呼吸(B)
婴儿可给予口对口人工呼吸或口对口鼻人工呼吸,儿童给予口对口人工呼吸。
施救者(2人):对于婴儿和儿童(小于8岁)按压与通气比例 15:2
大于8岁儿童,无论是单人还是双人按压与通气比例为30:2
施救者(1人):对于婴儿和儿童按压比例为30:2
4.溺水:溺水者在水中待的时间越短,从抢救到心肺复苏(CPR)成功的间隔越短,预后越好。在露天溺水中,如果水下浸泡时间小于6 分钟,则溺水患儿出现死亡或严重神经系统后遗症的风险极低。相反,浸泡超过 10分钟,溺水患儿通常会因严重脑缺氧导致不可逆转的神经系统后遗症。由于溺水时首先危及气道,所以,对于溺水患儿推荐的早期复苏步骤是 A—B—C,即气道—呼吸—循环 。一旦发现溺水患儿,施救者应从背部将其头部托起使其面部露出水面,迅速上岸。
A.开放气道:快速清理溺水者口鼻内的泥沙、杂物、呕吐物,使其气道通畅,随即置于仰卧位,进行生命体征评估。切忌:控水(如将溺水者俯卧置于施救者肩部,使其头部下次,施救者跑到姿态倾其呼吸道积水)会影响恢复通气的及时性,已不被推荐。
B—C.人工呼吸-胸外按压:如溺水者无意识,无呼吸,先进行2—5次人工呼吸,并检查颈动脉搏动,如无脉搏,立即胸外按压联合人工呼吸,方法同上心肺复苏。
作者:长沙县妇幼保健院田谊芬
来源:红网
作者:田谊芬
编辑:武维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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