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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赋予护士处方权意味着什么
2022-07-05 16:25:39 字号:

深圳医改最近又有新动作。深圳市人大常委会会议日前表决通过了《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修订稿(以下简称《条例》)。《条例》借鉴欧美发达国家的做法,在全国率先赋予护士一定的处方权。《条例》第六十四条中规定:取得专科护士证书的护士,可以在护理专科门诊或者社区健康服务机构,开具检查申请单、治疗申请单等,以及开具外用类药品。

事实上,近年来,有关护士是否应该有处方权的讨论从未停止。深圳此次开先河,对我国医疗界将产生什么样的影响?

护士为什么需要处方权

在中国,处方权的授予被寄予了很多护理人的期待。医疗界有句玩笑话“医生的嘴,护士的腿”,意思是护士几乎所有的行动都要遵医嘱。

近年,“专科护士”开始在中国兴起。他们有某一方面的独立专长,可以像医生一样,独立出门诊。但是,他们又没有“处方权”,出门诊时,还得找医生给病人开处方。比如,深圳市人民医院的护士长田素萍考取了“国际造口伤口治疗师”,开设了深圳首个造口伤口护理专科门诊。患者到造口伤口护理专科门诊处理伤口、换药,比以往方便了很多。“然而,一些基本的消炎、止痒等药物开具,还需要再挂一个医生号。”田素萍告诉记者。

这一情况较为普遍。田素萍介绍,在静脉导管护理门诊,如果患者的导管中有血栓,需要用到一些溶栓药品来处理。患者需要另外挂医生号,由医生来开具这些药物,再到护理门诊找专科护士溶栓。如此,患者的负担增加了,处置工作也有所滞后。

全国人大代表胡春莲在调研中发现,近年来,大多数医院已开设专科护理门诊,由专科护士提供专科护理诊疗服务。但因缺乏相关法律和政策支持,护士不能开具能力范围内的处方。她表示,这对专科护士的工作效率、职业认同,以及为病人提供服务的便利等方面均造成一定影响。

首都医科大学护理学院院长吴瑛表示,如果一遇到问题就去找医生,病人对护士的信任度始终无法建立。而在日常工作中,一些护士遇到一些紧急情况,往往来不及等医生下医嘱,多已自行处置。从某种意义上讲,护士已有了一定的用药权和治疗权,只是这种权利没有被明确,没有法律的保证。

国内外早有探路先行者

事实上,在专科护士达到一定发展规模时,赋予护士处方权,是多个发达国家及地区的成熟做法。

在欧美等发达国家,通过设立拥有处方权的高级实践护士岗位,使初级保健医生短缺和医生诊费高等问题得到缓解。香港护理专科学院院长黄金月介绍,目前已有英国、美国、芬兰、澳大利亚等不下22个国家和地区开放了护士处方权,并有法律法规来保障和规范护士处方。

近年来,我国不乏护士处方权授予,以及高级实践护士培养的探索。2017年,安徽省曾开展护士下沉到社区服务中心,补充全科医生岗位空缺。在通过考核后,会为护士“发放”处方权。同年,北京大学护理学院作为试点,招收全国首批慢病管理高级执业护师方向硕士,开启了我国开业护士培养的先河。然而,安徽在护士处方权问题上,并未真正“破冰”。一位参与试点的高年资护士透露,给予护士的处方权只是运动饮食康复处方,“这原本就在护士职业权限之内。很多常规用药,处方权并没有真正对护士开放”。

“2017年安徽省医改办推出的是试行方案,和深圳此次条例的修订相比,法律效力是较低的。”中国卫生法学会副会长郑雪倩表示,深圳在立法上首次对护士处方权作出规定,具有突破性意义。

即便有所缺憾,安徽的这一探索仍为我国护士拓展实践范围开启更多思路。2021年10月,四川大学华西医院高级实践护士项目正式启动,为护士打开新的职业通道。然而,在护士处方权这一关键环节,同样没有打通。“没有一定的处方权,或者是协议处方权,高级实践护士就难以真正落地。”四川大学华西医院护理部主任蒋艳表示。

有人支持有人反对

一石激起千层浪。深圳《条例》的消息一出,医学界为之震荡。

“这是一个好事,在有些地方先推,如果效果好的话,可以在全国逐步推开。”北京大学医学部主任助理、公共卫生学院卫生政策与管理系主任吴明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在保证医疗质量安全、有效性的前提下,这种做法使得医疗资源配置更合理,效率更高,医疗成本更低。

当然,并非所有人都赞同。深圳的《条例》发布后,在丁香园论坛上,有部分医生群体对于护士拥有处方权这件事抱有抵触心理。有医生表示:“赋予了处方权也等于给护士加上了又一个沉重的医疗责任护士规培,增加了入门成本。”

北京市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三甲医院医生表示,抵触源于对“既得利益”冲击的不满。据他介绍,传统医疗体制下,护士的主要职责是执行医嘱,一旦护士拥有了开具处方的权利,临床医生现有的职业优势将会受到冲击。国外调查研究的数据显示:84%至94%的全科医生认为,护士执业者不应该拥有诊断成像和开药的权利。

“当护士拥有处方权后,相应收入水平会有所提高。蛋糕就这么大,身为传统处方利益相关者的医生,收入就会受到影响。”北京上述三甲医院的医生表示。但这只是其一,还有其二。处方权是医生职业优越感的最重要来源,开放护士处方权是对这份“骄傲”的冲击。因此,有部分医院管理者担忧,随着放开护士处方权,医护之间将变得更加难以合作。

风险与机遇并存

有学者客观地表示,对于中国医疗来讲,逐步放开护士处方权,风险与机遇并存。“护士处方权”的推进必将对护理行业提出更高的要求。在拥有了处方权之后,护理人员的工作职能可能会发生根本的改变,“如何规范与管理”将成为业界亟待解决的问题。

法律问题需要重点关注。近年来,国内医患关系较为紧张,可以预见,当护士介入处方后,可能会衍生出新的医疗纠纷。这对于医院管理者来说,无疑是巨大的挑战。目前,全球各国的护士处方权的立法实践,均由各地政府通过法律法规来界定实施程序,且几乎都经历了不同年限的争议后才得以正式实施。1992年,英国规定只有社区注册护士和保健随访员才能开具处方,直到2003年才指出“护士拥有补充处方权”,后续又补充“护士拥有独立处方权”,并取消了对护士等独立处方权人涉及特殊管理药品的处方限制。

除了法律风险,临床能力问题同样不能忽视。我国护理事业起步较晚,且发展不够充分。现有的绝大多数护理人员相对缺乏处方权相关知识和能力,而药物相关知识是护士开具处方所必须具备的。要想拥有处方权,就必须先具备开处方的能力。这既是对护士的保护,也是对患者的负责。

不过,尽管风险重重,但是改革的意义,带来更多的是机遇。

近年来,由于人口老龄化和慢性疾病增加,导致医疗保健服务需求日益增长、初级保健医生相对短缺和医疗服务成本上升等矛盾愈加突出。而大量国内外文献研究证明,授予护士处方权有提高病人满意度、降低医疗成本、让病人得到更多的就诊时间等诸多益处。

值得一提的是,目前的社会风气中,护理相关职业遭受了大量偏见。长此以往,势必导致人才外流,造成行业衰退。有业内人士表示,放开护士处方权,则可以在很大程度上提升护理人的职业认同感,缩小医护收入差距,吸引更多人才进入这个行业。

深圳的“破冰”之举,究竟会引起中国护理事业怎样的改变?是“星星之火”还是“昙花一现”?还需要时间来回答。

(摘编自《广州日报》《北京青年报》《法治日报》《武汉晚报》)

来源:快乐老人报

编辑:武维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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