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等于赚钱?这种“好事”别信

2020-07-09 15:56:16 快乐老人报
作者:曹虹 编辑:黄靖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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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多地出现假借会员制消费的名义进行非法集资的案例,长沙市打非办提醒,面对承诺高额返利的消费模式应谨慎鉴别,避免落入陷阱。(整理/曹虹)

案例

宣称投资入会可获高额返利

李某、叶某等人在安徽省宣城市出资成立某商贸公司,主要从事红酒的生产销售。因经营不善,公司连年亏损。2017年,该公司推出会员制模式的“理财项目”,并通过传单、广告等方式对外推广该“项目”。

该公司向投资者承诺,投资1万元即可成为该公司会员,不仅能享受一定折扣的优惠,还可在1年内按投入的资金获得返利,前6个月每月返利10%,后6个月每月返利15%,投资越多获益越多。

截至案发,该公司共发展会员5000余人,向社会公众非法募集资金2亿余元,集资款除支付前期部分返利外,均用于个人挥霍。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以集资诈骗罪分别判处李某、叶某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30万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李某、叶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实施不以销售商品为主要目的、许诺返还高额利息等方式的非法集资,且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集资诈骗罪。

专家表示,此类非法集资宣传的会员制消费表面上看是一种促销,实际上把重点放在高额返利上,这种经营模式违背了正常的经济规律,不法分子往往以高额回报为诱饵来骗取消费者投入资金。

提醒

“消费返利”存在三大风险

一些第三方平台打着“创业”“创新”旗号,以“购物返本”“消费等于赚钱”“你消费我还钱”为噱头,承诺高额甚至全额返还消费款、加盟费等,以此吸引资金。此类“消费返利”存在较大风险隐患。

1.高额返利难以实现。返利资金主要来源于商品溢价收入、会员和加盟商缴纳的费用,多数平台不存在与其承诺回报相匹配的正当实体经济和收益,资金运转和高额返利难以长期维系。

2.资金安全无法保障。一些平台通过线上、线下途径,以“预付消费”“充值”等方式吸收资金,大量资金由平台控制,存在转移资金、卷款跑路的风险。

3.运营模式存在违法风险。一些平台虚构盈利前景、承诺高额回报,授意或默许会员、加盟商虚构商品交易,直接向平台缴纳一定比例费用,谋取高额返利,平台则通过此方式达到快速吸收公众资金的目的。部分平台还以所谓“动态收益”为诱饵,要求加入者缴纳入门费并“拉人头”,靠发展下线获取提成。平台及参与人员的上述行为具有非法集资、传销等违法行为的特征。

长沙市打非办提醒,辨别此类非法集资陷阱,一是看消费金额有没有超过正常消费额,如果要求一次性充值额远远超过消费额,就要特别当心;二是看有没有承诺返还利息等回报,一旦遇到商家承诺返还高额的实物和收益,就要提高警惕,千万别上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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