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桩赡养案,法官为何当庭“发飙”

2020-05-09 16:54:12 潇湘晨报
作者:周凌如 编辑:黄靖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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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家有本难念的经。

76岁的老人黎某英有4个孩子,可没想到,自己还要为赡养问题烦恼。无可奈何,老人一纸诉状将儿女告上法庭。

在案件庭审中,法官也忍不住当庭“发飙”了,这究竟是为什么呢?事情最后如何了呢?

本报邵阳讯“你们这些人(四子女)把法官当空气,把庄严的国徽当空气,一再违反法庭秩序,从来没有开过你们这样的庭。”在很多人的心目中,法官都是斯文、平和、亲切、理性的,尤其是置身庄重严肃的审判庭里,身着法袍的法官既是庭审的主导者,又是庄严法律的化身。然而4月23日,邵阳市大祥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法官刘莲在开庭审理一起赡养案时,面对被告,平时低调谦和的他忍不住当庭“发飙”了。

76岁的老人黎某英有一个女儿和三个儿子,大女儿外嫁,按照当地习俗无法照顾老人的起居。大儿子一直未婚,经济条件较差,赡养能力有限。具备赡养能力的二儿子和三儿子一方面计较姐姐和兄长未赡养老人,另一方面也为母亲的财产处置和赡养支出等问题提出种种条件,不愿意接纳母亲。老人无处可去,遂一纸诉状将四个子女告到法院。

庭审前,四个子女为了赡养问题,大儿子、小儿子言语不和,起了争执,甚至动手扇耳光。

庭审中,只要老母亲一发言,大儿子、小儿子就指责母亲财产分配不均,态度恶劣,恶语相向,甚至无视法庭秩序,多次无故离开法庭。

法官刘莲见此恶劣行径,终于忍不住,当场“发飙”了:“让全国人民看一看,已经在网上直播了,围绕母亲的抚养费争过来争过去,赡养老人是法定义务,不能把父母财产分割的多少作为赡养费的依据,这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庭审结束,本着家庭矛盾宜解不宜结的原则,刘莲法官在教育批评后,见四个被告态度有所转变,又马上组织进行调解。

最终,四个子女和母亲达成了调解协议,黎某英跟随二儿子生活,其现有存款和住房的分配继承也都作出了各方都能接受的处理方案,双方当即在调解协议上签字确认。历经近5个小时的连续工作,这起赡养案件虽然有一个“发飙”的小插曲,但终于得到了妥善的处理和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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