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疫苗将进入临床,或应急使用

2020-03-12 15:41:15 快乐老人报
作者:任敏 张茜 编辑:黄靖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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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新冠疫苗有望4月进入临床研究或应急使用”,日前,在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发布会上,国家卫健委医药卫生科技发展研究中心主任郑忠伟透露的这则消息迅速登上热搜。

这并非官方首次提及疫苗应急使用。此前,在2月21日的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发布会上,国家卫健委副主任曾益新表示,目前部分新冠疫苗已进入动物试验阶段。如果疫情需要,可以按照国家有关法律启动疫苗的应急使用,以及应急审评审批的程序。

什么情况下可以应急使用疫苗?有专家表示,我国《疫苗管理法》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出现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者其他严重威胁公众健康的紧急事件,国务院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根据传染病预防、控制需要提出紧急使用疫苗的建议,经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论证同意后可以在一定范围和期限内紧急使用。此外,《疫苗管理法》第五十一条规定,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卫生健康主管部门需要采取应急接种措施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简而言之,按照上述条款,是否紧急使用疫苗由国家卫健委提出建议,国家药监局组织论证同意后在一定范围和期限内使用,依法应急接种。

根据公开资料显示,2009年,日本为应对甲型H1N1流感,首次授权药品监管机构运用他国临床数据加速审批本国未上市药物,紧急使用未获批的预防甲型H1N1流感疫苗。在大规模接种甲型流感疫苗后,日本政府规定按照接种优先级别,最先为100多万名医务人员接种疫苗。之后,孕妇和患有哮喘等慢性疾病的人才开始接种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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