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国家医保局要求,为期三年的医保地方增补目录消化应于6月30日收官。半年过渡期后,我国将于2023年1月1日实现全国医保用药范围基本统一。
清退地方医保目录,始于2019年8月发布的《国家医保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的通知》。这份通知指出,各地应严格执行《药品目录》,不得自行制定目录或用变通的方法增加目录内药品,也不得自行调整目录内药品的限定支付范围。在2019版药品目录前,地方有15%的调整权限,各省可以将两三百种药品纳入省级药品目录并按照乙类药品管理,一些没能进入国家版目录的药品,还有机会进入省增补目录。
值得关注的是,针对有民众反映,近期一些地方出现之前能报销的药品和项目报销不了的情况,业内人士认为,各省在制定消化方案时,会对每一种药物做出权衡和评估,在国家目录中均会有可替代的药品,若医生和患者坚持使用原来的药品而不采用全国目录中的药品,就可能出现这种情况。
多位专家表示,全国医保目录的统一是在我国医保尚不具备全国统筹的条件下,实现“同人同权利”的医保公平的重要举措,未来异地就医将更加便捷高效。取消地方医保目录后,国家医保目录常态化调整是药企进入医保的唯一准入渠道,这也要求药企提早对产品进行市场评估并重视药品的创新。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编辑:武维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