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意见提出,增强门诊共济保障功能,建立普通门诊统筹,逐步将多发病、常见病的普通门诊费用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这些费用原来基本是靠个人账户解决。
国家医保局副局长陈金甫22日表示,通过将普通门诊费用纳入统筹基金的报销,能增强医保基金的保障功能,提升基金的使用效率,相应提高门诊的医疗服务可及性,减轻群众特别是减轻老年人门诊医疗费用的负担。
国家医保局待遇保障司负责人樊卫东说,此次健全门诊共济保障机制,专门提出要进一步增加纳入门诊慢病、门诊特殊疾病的病种,用统筹基金支付的门诊慢特病保障加强了,这对老年人来说是非常大的利好。
值得注意的是,意见提出,普通门诊统筹覆盖职工医保全体参保人员,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从50%起步,随着医保基金承受能力增强逐步提高保障水平,待遇支付可适当向退休人员倾斜。“当改革落地之后,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全部实施的时候,我们初步估算,这一项制度可以为退休人员减轻门诊费用负担将近1000亿元。”樊卫东说。(摘编自《每日经济新闻》)
来源:快乐老人报
编辑:武维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