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遇邻居遛狗,家住长沙市天心区的刘娭毑选择主动避开。此时,狗突然叫了几声,刘娭毑受惊之下意外摔倒。
刘娭毑已经年过七旬,这一摔就摔成了骨折。于是,刘娭毑的家人将小区物业和狗主人诉至法院,索赔18万元。
近日,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审理了该案。法院认定狗主人担责40%,物业担责10%。
老太因狗叫受惊摔倒
71岁的刘娭毑随女儿住在长沙天心区湘银嘉园小区。
2019年7月3日中午12时27分,同一小区的居民唐先生手持狗绳,但未套上狗的脖颈,跟随在他饲养的黄狗(中型犬)后面,走在小区道路上。这一幕恰好被买菜回来的刘娭毑正面撞上了。刘娭毑想着自己是老年人,看见黄狗后有意避让,想躲进楼栋单元入口处。
就在刘娭毑躲避过程中,意外发生了。因黄狗尖叫,刘娭毑受到惊吓,仰面摔倒在地。唐先生随即从黄狗后的不远处跑步赶到刘娭毑身边,与随后不久赶到的保安共同安抚刘娭毑。
紧接着,刘娭毑被家人送往医院治疗。经鉴定,刘娭毑因外伤致右股骨颈骨折、右髋关节人工关节置换术后,其损伤构成九级伤残,胸10、12椎体新鲜压缩性骨折,其损伤构成九级伤残。
事后,刘娭毑将小区物业和唐先生诉至天心区法院,请求判令唐先生赔偿18万元,阳成物业公司承担补充责任。
养狗人辩称狗叫与摔倒无关
对于此次刘娭毑摔倒一事,几方均有不同的看法。
刘娭毑的代理人认为,通过视频显示,黄狗朝刘娭毑吠叫与刘娭毑摔倒,相隔不到0.5秒,完全可以排除其他干扰因素。刘娭毑摔倒与黄狗的吠叫存在直接的因果联系。
唐先生认为,刘娭毑与黄狗一直保持两米左右的安全距离,狗没有追、扑、咬刘娭毑,它自顾自低头行走,刘娭毑也走得很稳很缓慢,没惊、没跑,更没有跳。“狗吠叫时发出的声波最先影响了刘娭毑的哪个部位?是影响头部让刘娭毑瞬间失去意识摔倒,还是影响腿部让她站立不稳?有没有刘娭毑摔倒的视频或照片?”
物业方在庭审时提到这样一个细节。“整个小区就只有唐先生家散养狗,多次见到老人小孩狂叫,喜欢追人。物业公司接到很多次投诉,物业公司工作人员上门劝过很多次,保安也上门上过很多次。当时我们的物业经理写了整改函,带着保安张贴到唐先生家门口,当时是有照片的。”
法院:狗叫是事发原因之一
长沙市天心区法院一审认为,从本案事发时的监控视频可以看出,刘娭毑在遇见黄狗后,因其系老年人,担心受到狗的攻击而避让黄狗,躲进7栋2单元楼梯间,黄狗此后也尾随在刘娭毑后面,刘娭毑自述因黄狗吠叫受到惊吓后摔倒在地符合常理。
此后唐先生快速跑上前对刘娭毑进行安抚,将狗牵回家后赶到医院给刘娭毑预交了3000元医疗费,从侧面也印证了唐先生饲养的黄狗有吼叫现象,应当认定黄狗的吠叫系导致刘娭毑摔倒的原因之一。
唐先生在居民小区内饲养犬只,本案中一直未提交其养犬许可证,其在小区内遛狗时虽然持有狗绳,但未拴在狗的身上,也没有给狗套上嘴套,唐先生作为动物饲养人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对于本案的发生具有过错。
黄狗虽有惊叫但并未与刘娭毑身体直接接触,也没有向刘娭毑发起攻击,刘娭毑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当预见狗会吠叫但不一定伤害人员,刘娭毑因狗吠叫受到惊吓而自行摔倒,刘娭毑对其损害的发生亦存在一定过失。
一审认定唐先生担责50%,赔偿8.5万余元,刘娭毑自行担责40%。
物业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
记者注意到,法院认定小区物业在此次事件中担责10%。
阳成物业公司于2018年1月1日入驻湘银嘉园小区提供物业服务。其入驻该小区以来,对小区内养狗问题采取了一定措施,如针对流浪狗闯入小区问题购买了专用捕狗器,对于涉及养狗问题的投诉,采取上门沟通、劝导、监督、制止不文明行为,树立文明养狗提示牌等要求业主依法文明养犬,但该小区内散养狗以及遛狗不牵绳的问题仍一定程度存在。
对湘银嘉园小区业主投诉反映的唐先生饲养的黄狗散养问题,阳成物业公司曾经要求唐先生予以整改未果。
尽管小区物业辩称,已经尽到了责任。但是一审法院认为,阳成物业公司作为该小区物业服务提供者,系该小区内公共场所的管理人,虽然采取了一些措施,但未对该小区内的散养狗行为尽到合理限度内的安全保障义务,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赔偿刘娭毑损失1.7万元。
唐先生不服提起上诉,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维持原判。
来源:潇湘晨报
作者:周凌如
编辑:贺银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