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1日,笔者从州城乡居保局获悉,从2020年7月1日起,我州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再次提高标准,由103元/月提高到113元/月,惠及我州38万城乡居民。
根据省人社厅、财政厅《关于2020年提高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通知》(湘人社发〔2020〕41号)精神,此次提标是继2018年1月之后的再次提标,较制度启动时增加了58元,增长率达105%。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60岁以上城乡参保居民的亲切关怀,进一步提高了参保居民的获得感和幸福感。此次提高的10元基础养老金,将由中央财政、省、县各级财政部门分担,人社、财政部门按规定积极筹措资金,不得冲抵或替代各地自行提高的基础养老金,并确保在今年12月底前将资金全面落实到位。
增进民生福祉,实现老有所养。10年来,州城乡居保局始终坚守初心,服务于民,实现了“参保人员逐年提升、待遇水平稳步提升、经办服务水平不断提升”的目标。目前,全州城乡居民参保达160.5万人,有38万多名60岁以上老人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每年中央财政将转移支付我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达3.56亿元。
来源:团结报
作者:金辉
编辑:黄靖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