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有四个儿女却因赡养问题发愁。近日,82岁的老人李某德与瘫痪的妻子将四子女告上了法院。为了方便当事人诉讼,嘉禾县人民法院在原告李某德的居住地——珠泉镇珠水巷开设巡回法庭,公开审理这起赡养纠纷案。
巡回法庭庭审现场
庭审中,原告李某德诉称,自己与老伴都已80余岁,生活来源主要是政府发放的补助款及两儿子李大某、李小某每人每年给付的赡养费。可自2016年以来,李大某就未再给过赡养费。加上老伴瘫痪,医疗费用增加,目前生活比较困难,请求法院判决,四子女每月给付400元的赡养费及李大某5年来未给付的赡养费。
四被告当场支付今年的赡养费
四被告辩称,四人一直在尽赡养义务,只是原告李某德把钱花在不正当的地方,所以李大某才不愿支付赡养费。只要原告改正错误,四人均愿意继续支付赡养费并提高给付标准。
“赡养父母是天经地义的,不管父亲有什么过错,都不是逃避赡养义务的理由……”庭审中,案件承办法官在认真听取原告、被告的陈述和意见后,耐心地劝导双方当事人,并就《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向双方进行释明和讲解。经过近3个小时的庭审及调解,原告、被告达成一致意见并当场签订调解协议,由被告四人每年各支付原告赡养费1800元,两原告医疗费用的自费部分由被告李大某和李小某分摊支付。
在法官的见证下,四被告当场支付了两原告今年的赡养费。拿到赡养费的李某德露出了开心的笑容,四被告也在法官的耐心疏导下放下对父亲的怨恨,还为两位老人准备了热饭热菜。
至此,该赡养纠纷案成功调解结案,法官的公正司法和便民为民举措获得了当事人及附近居民的高度赞扬。
来源:郴州日报
作者: 曾亮 雷丰利
编辑:黄靖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