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长沙市发布2020年度社会保险缴费标准公告。
就单位及职工缴费标准,公告明确,2019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均工资为5054元,以此作为2020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准值,按月15162元设为上限,下限继续执行2019年个人缴费基数下限标准,即月2859元。社会保险信息系统将根据职工2020年缴费工资申报情况,统一进行调整补差。
就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标准,公告明确,2020年度长沙市灵活就业人员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由参保人员在缴费基数基准值56.57%至300%之间自愿选择缴费档次,缴费比例为20%。
2020年度长沙市灵活就业人员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缴费基数基准值的60%为缴费基数、缴费比例为5.6%,另加大病医疗互助一年130元。
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2020年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确有困难的,可自愿暂缓缴费,不需履行申请手续。2021年底前补缴2020年未缴费月度的,缴费基数在2021年全省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自主选择,缴费指数以2021年度缴费基准值为基数计算,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 谢璐 谢静雅
编辑:黄靖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