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医保6月30日前缴费,每人250元,7月1日后按800元征收。”近日,家住长沙市芙蓉区的市民收到了来自芙蓉区税务局、医保局的短信提醒,有居民感到不理解,为何缴费差距这么多。
为此,长沙市医保局工作人员解释,城乡居民医保筹资分为两个部分,个人缴费和财政补助,财政每年以6月30日的缴费人数,按当年财政补助标准拨付城乡居民医保参保补助至医保基金,因此7月1日以后缴费的参保人员,不在财政补助范围内。
为保证足额充分筹资,保障城乡居民医保待遇,按照湖南省城乡居民医保政策的统一规定,7月1日以后缴费的,都要自己补足财政补助部分。2020年,居民个人缴费每人每年250元,财政补助550元每人每年,6月30日前缴费的都是250元每人,7月1日以后缴费的就要按照800元的标准缴费。
近年来,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逐年提高,但其实每年财政补助的金额提高的更快,从最初的一百多提高到现在的550元,居民医保基金越来越多,所以近年居民医保待遇也越来越好。
来源:潇湘晨报
作者:张树波
编辑:黄靖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