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民政部网站消息,民政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日前发布关于开展公办养老机构改革试点工作总结,推广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典型经验的通知。通知指出,要做好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典型经验挖掘,加强公办养老机构改革试点成果推广运用。
通知称,全面开展公办养老机构改革试点工作总结。有关单位系统总结2013年启动公办养老机构改革试点工作以来,本省(区、市)推进公办养老机构改革的主要做法、取得成效、困难问题、体会认识和下一步工作部署,并汇总形成省级出台的相关改革推进政策清单。
通知要求,做好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典型经验挖掘。各省(区、市)要立足本地实际,按照坚持标准、严格审核、优中选优的要求,组织挖掘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典型经验,并向民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推荐3-5个各具特色的典型经验。
典型经验应当具有示范引领、复制推广价值;体现群众性,以群众的需求为政策导向,把群众的关切作为工作的重心和着力点,确保机构养老服务水平不断提升;体现创新性,在优化运营机制、完善内部治理、丰富服务内容、提升服务质量等方面大胆改革创新;体现真实性,机构运营状况良好,近年来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不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社会评价高。
通知还要求,加强公办养老机构改革试点成果推广运用。民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将适时开展全国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工作总结,研究提出深化改革的具体政策措施。同时,组织在各地提交的典型经验中,遴选50个左右优秀案例,在全国范围进行宣传推广。各地要同步做好本地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典型经验的宣传推广工作,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促进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发展。
来源:中新网
编辑:黄靖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