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全覆盖,是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的前提基础和重要内容。记者从今日上午召开的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全覆盖视频会议上获悉,湖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全覆盖工作已全面启动,今年10月底前实现全覆盖。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全覆盖包含“一覆盖、两提升、三保障”,即实现法定人群全覆盖,提升参保率和缴费率,做好制度保障、法治保障和信息保障。为达到以上总体目标,我省当前主抓以下几方面工作。
全面摸清底数。全省开展一次全面调查摸底,建立人社与公安、税务等多部门的联络协调机制,实现数据共享;在市县政府主导下,依托基层工作人员力量,全面调查摸底,掌握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应覆盖人员情况。
倒排时间任务。在今年10底前实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全覆盖任务,必须倒排时间任务,分阶段按节点有序推进。
聚焦关键人员。对未参保人员进行深入分析,引导符合条件的城乡居民积极参保。
协同联动发力。人社部门、税务部门加大协调配合,形成合力,优化升级社保费征收信息共享平台,解决征缴职能划转磨合不够的难题。
加强宣传引导。制定专门宣传方案,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式进行宣传,提高人民群众对“全覆盖”的参与度。
优化经办服务。加快经办服务的转型升级,推进“互联网+城乡居保”,推行“不见面”服务,推动“五个不出村”,打通公共服务“最后一公里”。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税务局、省财政厅相关负责人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市州人社局有关负责人,各市州税务局、财政局负责人及有关科室负责人在分会场参加会议。
据了解,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我省2009年起启动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2011年起启动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2012年,提前实现了新农保和城居保两项制度的全覆盖。2019年,建立城乡居保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进一步完善了制度框架。全省参保总人数从制度建立之初的275万人上升到2019年底的3413.59万人,增长了11.41倍;60岁以上领取待遇人数达到977万人,月人均养老金达到117.29元,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率和社会化发放率始终保持100%。最低基础养老金从最初月人均55元增加到103元,增长近一倍,广大城乡居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明显增强。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卢小伟
编辑:黄靖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