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旧小区增设电梯”一直备受市民关注,3月16日,市住建局传来好消息,湘潭市城区2000年以前建成的老旧小区增设电梯,每台可获8万元补贴。
去年,市住建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6部门联合发布了《湘潭市城区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管理暂行规定》和《湘潭市城区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工作办理细则》,对市城区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的实施主体、资金来源、办理流程等内容,作出了详细规定和说明。
文件明确,湘潭市城区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按照“谁受益、谁出资”的原则,所需资金根据所在楼层、套型建筑面积等因素,由业主按照一定的分摊比例共同出资、自行筹集,分摊比例由业主协商确定。增设电梯的房屋所有权人及其配偶,可提取名下住房公积金。同时,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发展“共享电梯”,针对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实施“自愿申请,免费增设,有偿使用”模式。
为更快更好地推进湘潭市城区老旧小区增设电梯,让更多人实现“电梯梦”,市住建局积极争取政策支持,将对老旧小区增设电梯提供适当资金补贴。近日,湘潭市出台了《湘潭市支持市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十条措施》,明确对湘潭市城区2000年以前建成的老旧小区增设电梯,按照8万元/台标准从国省老旧小区改造补助资金中统筹安排。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这次补贴对象是市城区2000年以前建成的配套设施不全、功能不完善的老旧小区。
市住建局相关人士介绍,为简化前期办理电梯增设流程,申请人或单位可在湘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下载《湘潭市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项目资料清单》,然后持清单向所在区(园区)政务中心住建窗口提出增设电梯申请即可。
来源:湘潭在线
作者:周玉婷
编辑:黄靖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