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由于身体衰退的原因,往往容易被欺骗。有调查报告显示,60岁以上老人,随着年龄的增长,在金融诈骗活动中上当的概率会随年龄上升。全社会应该更多的关爱老年人,让他们远离涉老诈骗。
12月3日,民政部、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出《关于以养老服务名义非法集资、欺诈销售“保健品”的风险提示》指出,近期一些养老服务机构、企业打着养老服务、健康养老名义,承诺高额回报,以向老年人收取会员费、床位费,欺诈销售“保健品”等手段,实施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非法集资、传销等犯罪,给老年人造成严重财产损失。
如何让老年人远离涉老诈骗侵害,还是先来了解一下涉老诈骗套路。
涉老诈骗一:宣传高额返利 实际上无法实现
不少骗子选称老年人参加投资或者活动,能获得高额返利。实际上,返利资金主要来源于老年人缴纳的费用,属于拆东墙补西墙。多数养老服务机构、企业不存在与其承诺回报相匹配的正当服务实体和收益,资金运转难以持续维系,高额返利仅为欺诈噱头。
诈骗套路二:宣称资金安全 实则无法保障
一些养老服务机构明显超过床位供给能力承诺服务,或超出可持续盈利水平承诺还本付息,并以办理“贵宾卡”、“会员卡”、“预付卡”等名义,向会员收取高额会员费、保证金或者为会员卡充值,吸收公众资金。大量来自公众的资金未实施有效监管,由发起机构控制,存在转移资金、卷款跑路的风险。
诈骗套路三:所谓免费体检,实际上健康需求无法满足
一些企业通过会议营销、健康讲座、专家义诊、免费检查、免费体验、赠送礼品或者不合理低价旅游,以及电话推销、上门推销、网络销售等形式,向老年人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骗取消费者信任,但所声称的保健功能未经科学评价和审批,往往不具备保健功能,甚至贻误病情。
诈骗套路四:用存在违法风险运营模式欺骗老人
一些养老服务机构销售虚构的养老公寓、养老山庄,或者以投资、加盟、入股养生养老基地、老年公寓等项目名义,承诺返本销售、售后包租、约定回购、销售房产份额等方式吸收资金。部分企业不具有销售商品的真实内容或者不以销售商品为主要目的,而是以免费旅游、赠送实物、养生讲座等欺骗、诱导方式,采取商品回购、寄存代售、消费返利等方式非法吸收公众资金。相关机构及参与人员的上述行为存在非法集资等风险。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非法集资应承担相应责任,参与非法集资风险自担。请广大老年人和家属提高警惕,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自觉远离非法集资和传销,防止利益受损。
要更好地关怀老年人的生活和心理,也帮助老年人认识到,“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遇到“高回报”“高利润”等字眼时要格外提高警惕。记者提醒,如发现涉嫌违法犯罪线索,应积极向有关部门举报。(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记者 彭江)
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彭江
编辑:黄靖康